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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三中电教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浏览:48872022-05-02

  丰新三中电教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让学校各位教师在需要的时候能用到合适的电教资料,我们需要执行严格的音像资料借阅制度。

  1)音像资料是学校公有财产,只允许本校教职工借阅,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2)需要借阅音像资料时,教师应配合管理员填写借阅记录。

  3)学期期末学生离校前,教师须返还本期所借音像资料。

  4)到期时仍有借阅需要者,须到电教中心办理续借手续。

  5)使用音像资料期间,老师必须爱护音像资料,不得恶意破坏音像资料,发现问题应及时和音像资料保管教师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6)个人原因造成的音像资料丢失和损坏,视具体情况必须做出相应的赔偿。

篇2:新丰三中电教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丰新三中电教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让学校各位教师在需要的时候能用到合适的电教资料,我们需要执行严格的音像资料借阅制度。

  1)音像资料是学校公有财产,只允许本校教职工借阅,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2)需要借阅音像资料时,教师应配合管理员填写借阅记录。

  3)学期期末学生离校前,教师须返还本期所借音像资料。

  4)到期时仍有借阅需要者,须到电教中心办理续借手续。

  5)使用音像资料期间,老师必须爱护音像资料,不得恶意破坏音像资料,发现问题应及时和音像资料保管教师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6)个人原因造成的音像资料丢失和损坏,视具体情况必须做出相应的赔偿。

篇3:图书馆借阅规则

  图书馆借阅规则

一、普通图书借还规则

  1、借书数量:

  1)教师读者每人可借图书30册;

  2)学生读者每人可借图书15册;

  2、借书期限:

  1)教师读者为60天,可续借5次(60天/次);

  2)学生读者为30天,可续借5次(30天/次)。

  3、借还方法:

  1)凭本人电子读者证在二楼大厅自助借还机上办理借、还、续借手续。

  2)所借图书到期前,登录图书馆网站、超星学习通 app、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等自行办理续借手续。

  3)从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当日起,24小时后方能办理还书手续。

  4、借还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2:00。

  5、逾期处理。图书逾期未还者,从逾期当日起计算逾期费,外借图书逾期费为0.1元/册/天。逾期费在5.00元之内,不影响外借、续借等服务。逾期费达到5.00元,将暂停外借及续借服务权限。直至缴纳逾期费后恢复借阅。

二、阅读学分指定图书借阅规则

  1、阅读学分指定图书指:流通类型为阅读学分,馆藏地点为八楼阅读学分。

  2、每人每次可借5册,借期7天,不能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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