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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堰口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浏览:68872022-04-19

  堰草口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1、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德育处协调组建、各班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发挥社区、学校、家庭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沟通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为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健康的发展。

  3、家长委员会成员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4、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均由学生家长代表担任。

  5、家长委员会定期组织相关活动。

  6、家长委员会活动主要内容:

  (1)听取学校有关工作的汇报(计划、小结、特色活动等)。

  (2)商讨社区家庭、学校教育工作如何配合、协调。

  (3)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评课)。

  (4)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以便家校教育同步发展。

  (5)监督学校收费情况。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做一次调整。

篇2:汉林中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巩林中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巩林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德育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方面和谐发展,落实学校办学思想的落实。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热心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家委员代表应随时反映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学生家长代表担任。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作一次调整。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活动两次。

  六、家长委员会活动主要内容:

  1、学习有关教育改革的精神和教育理论。

  2、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

  3、商讨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促进规划的实施。

  4、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加强家校教育同步发展。

篇3:新乐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沂山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每学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成立家长委员会,由分管德育副校长负责,各年级段根据学校要求推选家长委员会代表,各班一名。

  二、全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各班级成立班级家长委员会。

  三、学校每学期单独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1-2次,坚持考勤点名制度。另可借学期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和家长学校时间进行。

  四、家长委员会会议由校长代表校方向家长代表宣讲学校目标和工作计划,同时征求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由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家长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由校方和家长委员会共同商讨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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