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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艺术学校学生证、校徽管理规定

浏览:66592022-04-09

  州苏艺术学校学生证、校徽管理规定

  1、学生证、校徽是证明学生身份的重要证件,只限学生本人使用。学生应珍惜、爱护、注意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新生入学后经过政治、文化、健康复查后才发给学生证、校徽。我校的学生证、校徽由学生科统一编号管理。

  3、学生报到注册、借阅图书,购买优待票等均须凭学生证办理。

  4、学生证必须盖上本学期的注册章方为有效。

  5、学生证、校徽如有遗失,按下列手续申请补发。

  6、书面报告班主任,由学生科签注同意补发意见。

  7、到“苏州日报”社登记挂失。到财务室交成本费。

  8、凭“苏州日报”社和财务收据到学生科办理补发。补发学生证,需交一寸照片一张。

  9、第五十八条 补办学生、校徽分别收取工本费5元-10元,以此类推。

  10、遗失学生证、校徽不报告,不登报,如发生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11、凡伪造、涂改或多办学生证、校徽的学生,一经查出,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12、第五十九条 学生毕业时,应将学生证,交还学生科。

篇2:马塘中学学生证管理办法

  塘马中学学生证管理办法

  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凡在我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发放学生证(通学生证并作为进出校门的通行证)。为规范学生证的佩戴使用,严格落实学生证使用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证统一佩戴于胸前,不得佩戴在其他位置,不得装在衣兜内,不得拿在手里。

  二、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涂改、装饰或刻划。严禁在学生证上粘贴明星照、艺术照等图片遮挡本人信息及照片,不得弄虚作假或一人多证。一经发现,没收其学生证并在全校通报。

  三、遇到保安、老师或学生干部检查时,要主动配合。上课期间(含早中晚自修),所有学生必须持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和学生证方可离校。上放学期间,寄宿生严禁外出,通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将通行证佩戴在胸前,不拿在手里,如有逃避检查或持他人证件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四、学生应该妥善保管好学生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到保卫处核查补办;如有损坏应及时上缴保卫处后方可办理新的证件。

  五、补办学生证后,若原件寻获,应缴回保卫处,不得继续使用;如发现继续使用,除没收外,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六、学生证的发放、管理及使用情况均纳入文明班级评比。

  塘马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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