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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大附中党员下班制实施细则

浏览:84782022-03-29

  南湖师大附中党员下班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师大附中班级教师育人集体责任制实施方案》中的《党员下班制》部分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共产党员”,主要是指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党员。

  第二章 下班党员的确定

  第三条 党员下班工作由年级党支部统一安排,报党委办公室备案。原则上为班级任课的党员教师。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支部在学期工作计划中明确,并将下班党员姓名、所联系班级等内容在年级宣传栏、班级信息牌张贴公示。

  第三章 下班党员的职责

  第四条 发挥党员思想引领作用。在班级集体育人过程中,组织凝聚班级党员教师,不定期的分析班级学生思想动态,指导班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班级教师党员的思想引领作用。

  第五条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承担班级集体育人职责,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其他教师参与到班级集体育人活动中。

  第六条 开展党团知识教育。加强对全班学生的党团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对党、团、对社会主义的热爱之情。

  第七条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组织有政治信仰的学生参加党校学习,做好党校学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要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进步与不足,同时听取其他同学、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对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考察一次,并及时填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高三年级的下班党员教师原则上是所联系班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协助年级党支部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第八条 有针对性地写好下班工作计划及所下班级的思想动态分析,每

  周下班一次以上,与所联系班级学生谈话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发现班级或学生有不良倾向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年级党支部或年级组报告,并协同班主任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

  第四章 下班党员的考核和奖励

  第九条 党员联系班级的工作成效将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比的重要依据。学校党委在两年一次的创先争优表彰中,对党员下班工作表现突出的,按一定比例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第十条 支部党员下班工作考评意见将作为支部工作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年级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听取下班党员联系班级工作汇报,并对党员下班工作进行评议,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考评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中学教职工上下班制度若干规定

  中学教职工上下班制度若干规定

  为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有关法规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教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二、学校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不同,教师实行柔性的“坐班制”为主要形式的上班工作制度;职工实行“坐班制”为主要形式的上班工作制度。

  三、教职工上下班时间

  1、教师:均须在第一节课前到校,下午16:40离校;

  2、职工:7:40--16:40;

  3、若到校用早饭,则必须在7:40分前用完。

  4、部分岗位的职工,因工作需要上、下班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不同由各科室具体安排,报校务会集体审批。

  四、工作纪律:

  1、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需短时间暂时离校应向组室负责人口头请假,并应告示本人去向。

  2、上班时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益,不要擅自离岗、串岗。

  3、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和教工政治学习。

  五、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事假不能到校上班,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请病、事假半天者,应向所在组(处)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负责人应如实做好考勤记录。

  3、请病、事假一天或以上者,应向人事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由校长审批。

  4、升旗仪式、教工政治学习请假,需填写请假单,由党支部书记审批。

  5、请病假应有医院的病假证明。教师如有短期(不满一天)病假,每天仍到校上课后再回家休息,可不作病假统计,但应交病假证明或注明情况。如当天无课而未到学校,仍按病假处理。

  6、教职工请病事假准假后,教师应向教导处负责人报假,职工应向所在处的负责人报假,各处主任应安排好代课、代岗。

  7、事假原则上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六、考勤制度:

  1、各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工作,如实填写本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每月25日前将考勤表交人事办公室。

  2、教职工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3、教职工请病事假的工资按学校《工资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处理,特殊情况由校务会研究处理。

  七、附则:

  1、教职工违反以上规定作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2、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务会

篇3:区中学学校上、下班制度

  区中学学校上、下班制度

  1、上午签到时间:干部7:40前,教职工8:00前;下午签退时间:干部5:30后,教职工4:50后,以考勤机记录为准。

  2、每周有2次临时假,临时假不超过1小时,且必须正常签到、退,否则,为旷工。

  3、一周以上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普通病假凭社区医院证明。病假、事假均到校长室审批。

  4、病假、事假期间将扣除课时工资、出勤奖和绩效工资部分。

  5、学校统一的加班时间,享受学校单发的加班补贴。

  6、学校值班领导每天抽查教职工在岗情况,发现上班时间不在岗的,记录为旷职。

  7、学校上、下班考勤记录为教职工考核重要依据,每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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