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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红中学中考体育考试安全应急预案

浏览:87922022-03-29

  旗红中学中考体育考试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20**年我校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区局关于体育考试会议中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体育考试(包括模拟考)安全工作领导

  (一)学校成立20**中招体育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考试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对参考人员安全教育,出现突发事件时统一协调转移参考学生和考务人员,并安排好应急车辆。

  3、负责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与落实,出现突发事件时指挥疏散人群。

  4、班主任负责考试期间考生一般性医务处理,出现突发事件时紧急救护的组织工作。

  5、校长是学校安全负责人和总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好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出现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协助处理。

  (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1、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我校毕业生体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安全。

  2、成员:

  1)具体负责组织本校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范,维护秩序,出现突发事件时,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和组织工作。

  2)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考试前后人数清点统计、组织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等。

  3、体育教师:负责考试前学生考试运动常识的讲解、考试中安全教育和防范、常见运动创伤的处理等。

  4、班主任:负责考试期间应急药品的准备和考生的一般性治疗,出现突发事件时,协助做好救护和护送工作。

  二、各阶段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前期准备:

  1、召开会议

  (1) 召开学校体育考试工作会,学习《20**年初中毕业生中考体育测试方案》和本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2)召开考务人员培训会,并提出安全工作要求。

  (3)召开体育考试有关人员师生会,传达区局关于体育考试工作要求,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运动常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制定体育考试工作《安全预案》。根据《预案》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3、考前做好考生体质的筛查工作,特别是心、肺功能的检查,充分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凡不适合参加考试的考生(经班主任询问、查看体检记录、听取家长建议),做好其思想工作,办理免、缓考手续,坚决不能带病参加考试。

  (二)其他安全防范事项:饮食(水)卫生安全、交通安全

  1、饮食(水)卫生安全

  (1)考生应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学校要安排卫生食品安全监督员对食品卫生工作实施监管。

  (2)教育学生不吃无卫生保障的小食品,要保证各种饮料的质量。

  (3)班主任要密切注意和观察考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发热、腹泻、恶心、呕吐、头晕或其他不舒服症状表现的,要立即通知去医院检查治疗,并报告考场安全领导小组。当发现学生有痢疾、流感、食物中毒、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控制疾病扩散,并尽快转送医院诊治,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或危害进一步加大。

  2、交通安全

  (1)外出考试的师生乘坐车辆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要求,确保在往返路途上全体师生平安无事。

  (2)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来校和返家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秩序。不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保证不发生交通事故。

  三、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措施

  (一)考试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现场领导及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第一时间汇报主要领导,采取措施控制相关人员,降低事件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二)学生出现不同程度意外伤害处理流程

  1、考生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等一般性损伤时,各考务组有关人员要立即请医务人员到现场医治。

  2、考生出现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等较重症状时,采取以下措施:

  (1)应立即向考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考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按分工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医护人员到现场实施救护 。

  (3)现场领导负责用电话向主要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及时与医院联系,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便于医院立即安排救护车辆和人员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4)考生是否继续考试必须认真听取考生本人意见,再结合实际情况由相关领导作出处理。

  旗红中学

篇2: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年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结合《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安全”的组织原则,坚持“常态化、易行化、基层化”的发展方向,制定20**年z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z区体育考试工作在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下设考务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考务办公室:zz

  仲 裁 小 组:zz

  各校要相应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各项工作。

  三、体育考试日期与地点

  (一)区体育统一考试

  1、体育考试时间(一):

  4月10日(周五)至12日(周日)

  4月11日下午(周六)为外地回沪学生、历届生考试时间

  缓考补考时间:4月18日(周六)

  体育考试地点:行知中学

  2、体育考试时间(二):

  4月13日(周一)-14日(周二)江苏大丰农场及安徽白毛岭、军天湖农场学生考试

  (二)学校日常体育考核--3月17日完成成绩统计

  四、成绩评定方法

  1、根据沪教委体[20**]3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30分, 20**年日常考核为20分,统一考试为10分。

  2、统一体育考试分设耐力、定量、定性等三类项目,耐力项目满分为4分,定量和定性项目满分各为3分,合计10分。

  (1)耐力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定量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篮球、排球。

  (3)定性项目:垫上运动、杠上运动(单杠或双杠)、支撑跳跃。

  每位学生应参加三类项目的测试。在定量、定性项目中可各选择1个自己擅长的项目参加测试。学生应按照自己事先申报的项目参加测试,不可随意临时更改测试项目。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耐力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后在定量或定性类项目中另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定量或定性类项目重复)替换耐力项目参加测试,但此类另选项目的成绩以实测成绩分值的50%转换成耐力项目成绩。

  3、考试评定标准

  根据本市初中《体育与健身》课程要求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分标准,以及《通知》制订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成绩评价标准(见附件4和附件5)。

  4、对免考和缓考、因残、因病免考及对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升学以及本市历届初中毕业生、包括跨区县就读升学学生体育考试严格按照《通知》执行。

  五、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由各校统一负责办理,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6)按统一格式输入:考生报名登记号、姓名、性别、日常考核分值、学生选测项目(附件7)的代码,如因残、因病申请免考的学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

  2、考试报名汇总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后盖上公章(一份上报,一份学校留底),请在3月17日前邮寄到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同时将考试报名汇总表发送到E.(如第二天未收到回复请及时联系),3月17日截止。

  3、考试报名汇总表送交后一律不得更改。

  4、3月31日由学校统一到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领取考试日程表、学生准考证、成绩记录表,并分别贴上每位考生1寸正面免冠报名照。

  5、外省市回沪考生、历届生报名与招办的报名同步。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文件精神,积极宣传落实体育考试的相关政策、考试规则、考试项目、评分办法等。

  2、各校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认真做好接送考生的安全和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等工作,特别要认真做好患有心、肺疾病及其它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和家长思想工作。

  3、带队领导考前20分钟到考场设立的考务办公室签到,并办理有特殊情况考生的相应手续,考试结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成绩单。

  4、认真贯彻国家级考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一切干扰体育考试的舞弊现象。

  5、咨询、监督电话:56zz03。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成绩考核评价标准

  3、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4、2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定量项目成绩评价标准

  5、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定性项目成绩评价标准

  6、20**年z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报名汇总表

  7、20**年z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选测表

  8、20**年z区初中体育考试考务工作要求

篇3:Z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等)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市户籍1996年9月1日后出生的历届生均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和发展权。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体育考试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考试项目范围内申报确定选项。测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其中必测项目10分,选测项目每项10分。

  1.必测项目: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选测项目:包括游泳、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

  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游泳选项测试,其他项目我市采取过渡政策,即20**年考生可直接从6项自主选择3项或2项(20**年开始由市教育局在考前1个月或1个半月邀请相关部门人员现场从中随机抽取4项或3项)进行测试。

  20**年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如考生首先确认将游泳成绩计入总分,则该类考生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其余考生在自主选择的3项目中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中,取其中 最高3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参加自主选择的3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20**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2、3执行。

  20**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中长跑(男生1000,女生800米)、篮球和游泳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调整。(评分标准见附件4)。

  四、考试时间

  集中测试项目中,游泳选项于20**年8月进行 ,其他项目考试时间在20**年4月中下旬。

  五、有关规定

  (一)体育考试在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普教科具体组织实施。除游泳选项外,20**年继续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考生使用IC卡识别个人身份,记录考试成绩,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全程录像监控。学校须做好考生集中考试报名工作,以便统一、及时、准确地做好考生报考信息的录入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表5)

  1.考生因残疾,免修体育课的,又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该类考生可以考前提出申请,提供残疾证经面检,同意后准于免考,以32分计入升学总分。

  2.考生因疾病,免修体育课的,可在考前提出申请,提供市级人民医院专家级医师签名、由医院盖章的证明(包括本人详细病历),经面检,同意后准于免考,以24分计入升学总分。

  3.考生考前因病、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应在考前提出申请,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本人详细病历,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免于考试,根据该生平时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测试成绩确定相应分数。平时测试总分在20分以下的给予16分计入升学总分,平时测试总分在20分及以上者给予20分计入升学总分;其中20**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优秀级的学生,因病、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应在考前提出申请,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签署意见,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以24分计入升学总分。学校必须张榜公布名单。

  4.女生例假期间及临考前发病或受伤者,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录地点申请缓考,经在场医生核准,予以缓考统一组织补考。如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可申请免考,经批准后按免考规定给予计分。

  5.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其考试项目,该项目作零分处理,按已考项目最后得分计入升学总分。考生中途因伤、病不能坚持继续考试者,如本人要求补考,经该项临场裁判证明,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后,参加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补考,该类考生已考项目成绩有效,只准参加未考完的项目及后续项目的补考。

  6.无故缺席不予补考。无故放弃规定考试项目的考生,不予录取到高中段学校。

  (三)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公章,也可以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其他在本市范围外就读的具有宁波市户籍的应届及往届初中毕业考生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六、组织实施

  (一)体育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安全地进行。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学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地(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大课间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平时体育课及其他体育锻炼等做法。

  (三)加强体育集中考试安全保障工作。各学校要在体育考试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好考生对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量强度要适宜,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不参加与自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并在考试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各考点要切实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各环节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同时要加强器材安全检查,强化过程监控,消除因场地、器材设备和组织工作不当等各种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考生在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和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体育考试是初中毕业学生升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考试费用按照学生升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五)《后海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后海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规则》、《后海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工作人员守则》由市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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