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学图书馆阅览室暑期对外开放方案
迁宿中学图书馆阅览室暑期对外开放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图书馆、阅览室育人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图书馆、阅览室的重要作用,丰富广大青少年暑期文化生活,我校图书馆、阅览室暑期对外开放。具体方案如下:
一、开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图书馆:z
阅览室(希贤书屋):z
二、开放对象:
本校在校学生及居住在本校附近的非本校在校学生。
三、开放地点:
1.图书馆:提供借阅服务。
明德楼一楼东书库,联系人:z(z)。
2.阅览室:提供阅读服务。
博文楼一楼中间希贤书屋,联系人:z(z)。
四、开放时间:
自20**年7月14日起,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五、开放形式及要求:
1.本校新高二、高三学生凭借书卡或身份证即可借阅或阅读;
2.本校新高一学生需同时持有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借阅或阅读;
3.非本校在校学生有借阅或阅读需求的,由学生本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凭身份证和能证明在校学生身份的素质报告册等材料到图书馆借阅或到阅览室(希贤书屋)阅读。
若需将图书馆藏书借出阅读的,需交100元押金,一次借阅两本,一个月内归还;若需在阅览室(希贤书屋)阅读的,免费提供书籍和阅读地点,如需收藏可购买带走。
六、借阅或阅读守则
1.不剪裁、撕毁、折损图书,文明阅读。
2.图书馆书库内,可自行借阅图书,一次限取2本,一个月内必须归还。凡是将书剪裁、撕毁或折损的,要双倍赔偿。
3.阅览室(希贤书屋)内图书只能在本阅览室内阅览,请不要将书带出室外,离开本室前请将图书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不要随意堆放、横置。 若认为值得收藏,可进行购买。
4.要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5.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图书馆阅览室严禁烟火。
篇2:宿迁中学图书馆阅览室暑期对外开放方案
迁宿中学图书馆阅览室暑期对外开放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图书馆、阅览室育人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图书馆、阅览室的重要作用,丰富广大青少年暑期文化生活,我校图书馆、阅览室暑期对外开放。具体方案如下:
一、开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图书馆:z
阅览室(希贤书屋):z
二、开放对象:
本校在校学生及居住在本校附近的非本校在校学生。
三、开放地点:
1.图书馆:提供借阅服务。
明德楼一楼东书库,联系人:z(z)。
2.阅览室:提供阅读服务。
博文楼一楼中间希贤书屋,联系人:z(z)。
四、开放时间:
自20**年7月14日起,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五、开放形式及要求:
1.本校新高二、高三学生凭借书卡或身份证即可借阅或阅读;
2.本校新高一学生需同时持有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借阅或阅读;
3.非本校在校学生有借阅或阅读需求的,由学生本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凭身份证和能证明在校学生身份的素质报告册等材料到图书馆借阅或到阅览室(希贤书屋)阅读。
若需将图书馆藏书借出阅读的,需交100元押金,一次借阅两本,一个月内归还;若需在阅览室(希贤书屋)阅读的,免费提供书籍和阅读地点,如需收藏可购买带走。
六、借阅或阅读守则
1.不剪裁、撕毁、折损图书,文明阅读。
2.图书馆书库内,可自行借阅图书,一次限取2本,一个月内必须归还。凡是将书剪裁、撕毁或折损的,要双倍赔偿。
3.阅览室(希贤书屋)内图书只能在本阅览室内阅览,请不要将书带出室外,离开本室前请将图书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不要随意堆放、横置。 若认为值得收藏,可进行购买。
4.要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5.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图书馆阅览室严禁烟火。
篇3:图书阅览室制度
图书阅览室制度
1、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2、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4、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8、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