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高中火灾报警程序
淳高高中火灾报警程序
1.学校任何人员一旦发现校内有烟火、糊味等火情,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学校办公室、总务处或有关人员,或打火警电话“119”。
2.报警时,要保持冷静,尽量讲清楚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何种物质燃烧、火势等。
3.如果火情较大或附近没有电话可通过最近的消防报警器报警(报警时,将鞋脱下,用鞋后跟击碎报警器的玻璃)。
4.如果火势很小,附近有消防器材,有把握能把火扑灭,应立即先灭火。然后再用电话通知消防中心。
5.向消防大队报警后,灭火者应进一步检查,防止火势再起,直到消防员到达后,将情况向消防员报告。
6.如果在场人员不多,也无绝对把握能把火扑灭,一定要先报警。
7.义务消防员先试一下门体,如无温度可开门查看,如温度较高,说明火势较大,千万不要草率开门,应做好灭火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8.工作人员在报警后,立即设法疏散学生。
9.发生火灾时如果有两人以上在场,由一个去报警,其余的人先进行灭火。
10.如火势较大,向立即向当地消防队报警。
11.向地方消防队报警后,应当先把发生火灾区域的门窗关上,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准备好消防器材等待救援人员到达后再进行灭火。
12.在学校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叫喊,以免造成惊恐混乱。
篇2:珠海一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
对于涉及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学校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篇3:高淳高中火灾报警程序
淳高高中火灾报警程序
1.学校任何人员一旦发现校内有烟火、糊味等火情,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学校办公室、总务处或有关人员,或打火警电话“119”。
2.报警时,要保持冷静,尽量讲清楚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何种物质燃烧、火势等。
3.如果火情较大或附近没有电话可通过最近的消防报警器报警(报警时,将鞋脱下,用鞋后跟击碎报警器的玻璃)。
4.如果火势很小,附近有消防器材,有把握能把火扑灭,应立即先灭火。然后再用电话通知消防中心。
5.向消防大队报警后,灭火者应进一步检查,防止火势再起,直到消防员到达后,将情况向消防员报告。
6.如果在场人员不多,也无绝对把握能把火扑灭,一定要先报警。
7.义务消防员先试一下门体,如无温度可开门查看,如温度较高,说明火势较大,千万不要草率开门,应做好灭火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8.工作人员在报警后,立即设法疏散学生。
9.发生火灾时如果有两人以上在场,由一个去报警,其余的人先进行灭火。
10.如火势较大,向立即向当地消防队报警。
11.向地方消防队报警后,应当先把发生火灾区域的门窗关上,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准备好消防器材等待救援人员到达后再进行灭火。
12.在学校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叫喊,以免造成惊恐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