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导航

南京九中奖教、奖学金评选条例

浏览:50662022-03-11

  京南九中奖教、奖学金评选条例

  “学农爱农”奖教、奖学金是由61届校友胡z专家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和奖励热爱生物科学、生物学科学习优秀的学生以及教学业绩突出的生物老师。设立此项奖学金旨在激发我校广大学生学习生物科学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对生物研究的兴趣,鼓励更多的学生将来从事与生物学科相关的工作。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操行等第为“优秀”,被评为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生标兵者优先选评。

  2、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坚持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尤其是能积极参与与生物学科学习、教学等相关的社会活动或其他活动,且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

  3、在努力学习,关心集体,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等方面为同学树立良好的榜样,且生物学科学习成绩优秀或进步明显。

  4、班集体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生物教研组、备课组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生物学科考试成绩在同层次班级中名列前茅,且在行为常规、学习常规、严格管理等方面受到一致好评的班级。

  5、热爱生物教学、甘于奉献、善于发现和培养学生的生物学学习兴趣且积极投身生物教学第一线工作或积极带领学生开展与生物学相关活动的教师代表。

  二、设立奖项

  1、生物学习标兵奖:奖励校内生物学习成绩优异,名列前茅,或在国家、省、市级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2、生物学习进步奖:奖励校内学习努力,生物学习成绩优良,生物学科成绩进步较明显的学生。

  3、生物学习特长奖:对于生物学科学习有浓厚兴趣,个人或小组积极开展生物学科相关探究活动,并有相关活动记录、成果汇报、论文发表的学生或学生小组。

  4、生物学习辅导员奖: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生物学科的相关活动,在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学习方法的指导、学习成绩的提高、学习能力的提升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5、生物学习集体奖:选修生物学科,班级生物成绩在同年级同层次中名列前茅,并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在学校和社会中产生重大积极影响的班集体。

  三、评选办法

  1、特长奖、辅导员奖、集体奖每学年评选一次,由个人或班级申报,年级部推荐,报校教务处,提交行政会及校务会研究审批。

  2、标兵奖、进步奖每学期评选一次,由班级申报,年级部推荐,相关同学附有关证书,报校教务处审批。告知胡z专家。

  四、评选细则

  1、标兵奖:

  ①校内:学期考试成绩高一排名前5名,高二、高三排名前3名的学生。(300元/人·次,每年共计11*300*2=6600元)。

  ②竞赛:国家级1000元/人·次,省级500元/人·次,市级150元/人·次

  2、进步奖:每年级各1人(200元/人·次,每年共计3*200*2=1200元)

  3、特长奖:不分年级,1000元/人或组·次

  4、班级奖:每年1名,500元/班(只奖励生物选修班)

  5、辅导员奖:每年1名,1000元/人·次

篇2:永兴一中万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兴永一中“万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第一章 宗旨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帮助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有用之才,根据捐赠人云南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运喜先生的意愿,特设立兴永一中“万绿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我校在籍在读学生。

  第二章 评审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万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其职能是对奖学金评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顾问:z

  主任:z

  副主任:z

  成员:z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任:z

  成员:z

  第四条 成立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奖学金评选监督小组,该小组接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领导。

  第三章 评选原则及条件

  第五条 奖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

  第六条 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评选工作在每学期结束后进行,下学期开学初颁奖。

  第七条 获奖学金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学习刻苦,品行优良;

  (二)遵纪守法,评比期限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高一年级第一学期的参评学生,中考成绩原始分居年级前5名;

  (四)其它年级的学生,该学期期终考试成绩总分居年级前15名。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孤儿、单亲特困家庭子女、因重大疾病或变故致贫家庭子女优先。同等条件下成绩优异者优先。

  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人数及额度

  第八条 受奖人数:每期十五人(每个年级5人,其中文科1人、理科4人);

  第九条 奖励金额:每人人民币五千元整。

  第六章 评比程序及要求

  第十条 评选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校公布奖学金评奖信息;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所在年级推荐,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拟受奖人选;

  (四)学校对拟受奖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学校将拟受奖学生名单附受奖条件证明材料交云南z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审核,确定受奖学生名单。

  第十一条 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奖学金评选监督维权小组提出申诉。如学生对奖学金评选监督维权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的答复为最终裁决。

  第十二条 学生申报时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金。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万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及修改。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20**年8月开始执行。

  兴永一中“万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篇3:六安一中奖学金评选方案

  安六一中奖学金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三爱教育,弘扬校训精神,继承一中历届校友勤于学习、敏于求知、敢于争先的优良传统,培育一中广大学子学习自主、修身自觉、行为自律的核心素养,按照重在过程、重在进步、重在品行的激励原则,特设立“安六一中奖学金”。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设置分类

  “安六一中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大类。

  1、普通奖学金暂设综合考评奖和学习进步奖两项。综合考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班级第一名至少获三等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由班级推荐,每班1名;

  2、专项奖学金暂设新生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两项。新生奖学金授予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各县区中考前三名(叶集区第一名);学科竞赛奖授予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奥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如设奖标准有异议的,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

  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三、评选依据

  1、综合考评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秀,高一、高二年级以本学年期中、期末四次考试成绩总排名为序,高三年级以本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月考(含本次)之前的几次月考总成绩排名为序。普通班、国际班以同类班级数(n)为基数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n名;选修班以班级数(n)为基数,理科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2.5n名,文科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2n名。其中,20**年度高一、高二年级以秋学期期中考试成绩排名为序,高三年级以前四次月考总成绩排名为序;

  2、学习进步奖:各班级以本学年学习进步最显著的同学为推荐人选,由班级负责公开公 平推荐;

  3、新生奖学金:以当年高一招收新生的中考成绩(含加试科目成绩)为依据;

  4、学科竞赛奖:以当年国家、省级权威部门下发的奥赛结果文件为依据。

  四、资格审查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学习和人格同步和谐发展,体现“安六一中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和价值取向,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1、考试作弊,诚信不足者;

  2、多次不参加应该参加的集体行动、文体活动、公益劳动和班级卫生值日,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3、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影响课堂和自习堂秩序,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4、不遵守作息时间,不服从寝室管理(家长管理),影响个人和他们的健康和休息,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5、具有其他违反《中学生守则》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五、评审程序

  1、综合考评奖:由年级部汇总获奖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2、学习进步奖:由各班级推荐至年级部汇总,年级部报送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3、新生奖学金:由教务处汇总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4、学科竞赛奖:由教研组报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六、颁奖时间

  “安六一中奖学金”原则上每学年各发一次。

  1、综合考评奖:高一年级安排在高二第一学期开学之初颁发,高二年级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开学之初颁发,高三年级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开学之初颁发;

  2、学习进步奖:与年级排名奖同步颁发;

  3、新生奖学金:安排在高一新生军训期间颁发;

  4、学科竞赛奖:安排在竞赛结果文件下达之后颁发。

  学校评审委员会视情安排不同规格的颁奖会议,进行颁奖。各种颁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奖金由总务处负责筹集。

  七、奖金标准

  1、综合考评奖: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每人300元,200元,100元;

  2、学习进步奖:每人100元;

  3、新生奖学金:县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

  4、学科竞赛奖(同一学科以最高奖次计算):

  国家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八、资金来源

  “安六一中奖学金”资金来源由学校从办学经费中统筹安排。

  九、附则

  安六一中衷心欢迎、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一中校友支持赞助我校为国育才、精品办学的“英才工程”。

  各种赞助原则上按两种方式安排:

  1、用于扩大“安六一中奖学金”范围,提高“安六一中奖学金”标准;

  2、单独命名设立奖学金或助学金。

  本方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案解释权在“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zz

  安六第一中学

范文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234范文网 234fw.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