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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幼儿园校园网管理制度

浏览:93982022-03-05

  沙南幼儿园校园网管理制度

  1、校园网的主要功能是实现办公自动化和信息与资源共享来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任何人都不得用其做有损校园网或攻击他人的事。

  2、凡是连上校园网的电脑,都有固定的工作组名字、电脑名字、IP地址、DNS等。用户不得更改电脑的工作组名、IP地址、DNS,如发现这种故障,不能上网,属人为。故障自理。原则上电脑的名字也不能随意更改,都由网络管理员统一管理和更改。

  3、为了防止病毒入侵电脑,影响电脑的正常使用,每台电脑都已经安装了防病毒软件,请用户使用时,不要随意关掉病毒放火墙,更不能卸载防病毒软件。

  4、网络打印机的共享,建议使用共享打印密码,以防止别人随意安装打印机而传送匿名打印作业。不要随意安装网络打印机,如工作需要安装网络打印机,则提请信息中心,由网络管理员安装。

  5、工作期间不利用校园网在线看电影和超负荷下载等事情,不通过QQ等网络工具接收有不安全因素的传输文件和点击垃圾网站。安装上网行为监控系统,督促老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篇2:学校校园网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管理制度

  校园网是由学校主办的综合性教育网络系统,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各级教育机构间计算机网络互连、信息资源共享并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为了保证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网络用户的正常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户在使用校园网发布信息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校园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淫秽黄色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的信息和内容。用户在使用校园网时,应遵守网络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放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

  三、学校对外发布的网站中的内容必须先经单位领导审核。

  四、用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正常业务范围之外的活动,不得有经营性的接入服务,不得将网络线路和设备转租别的单位或个人。

  五、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对以上行为,如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六、所有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防病毒软件,并要定期升级。

  七、用户不得运行影响校园网络系统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以免给网络或服务器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网络内部的通畅联系。

  八、校园网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管理部门备案。

  九、校园网络负责人应做好校园网络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篇3:南乐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南乐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南乐小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 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在内)服务器、工作站。

  二. 安全保护

  第五条 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 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网管中心备案

  第八条 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校园网网管中心向校保卫处及龙游县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 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二条 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三条 校园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Internet公开的;(2)可向校内公开的;(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三.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网管中心会同校保卫处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网管中心目前是指南乐小学校园网网络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管中心与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南乐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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