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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坝小学设备设施管理计划及办法

浏览:77462022-03-02

  坝北小学设备设施管理计划及办法

  序

  为切实管好用好设备设施,根据《坝北县学校重建后公共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和《坝北县学校公共设备设施考核方案》以及《坝北县学校公物管理制度》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配备标准及工作评估细则》相关要求,特制定《坝北县坝北小学设备设施管理计划》,使其真正做到建设标准、管理规范,人员配置合理,设备不闲置浪费,努力发挥其最大的功能和效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坝北小学设备设施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第二条 制定本《管理细则》的文件依据是:《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1999]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校园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基厅[20**]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20**年3月25日发)。川教基【2000】2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和管理及评估细则的通知"和川教函【20**】16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初中理科、小学数学科学及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动技术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通知"。

  第三条 教育技术装备及实验室、图书馆(室)、信息技术装备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是学校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完成新课程标准、教材任务,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是学校一项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学校校长是本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完善实验及功能教室装备、计算机装备和校园网建设、图书馆(室)装备等管理体制。教育技术装备实行"统一计划、公开采购、统一结算"的办法。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校产管理领导小组 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领导小组 设备设施网络管理)

  第六条 总务主任:z分管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教师:z负责协助做好设备设施的管理,学校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

  z负责音乐器材的管理、使用;

  z负责体育器材的管理、使用;

  z负责美术器材的管理、使用;

  z负责实验器材的管理、使用;

  z负责幼儿园器材的管理、使用;

  z负责图书的管理、使用。

  功能室的管理:

  音乐室:zz

  音乐器材保管室:zz

  美术室:z 艺术作品陈列室:z

  实验器材保管室:z实验室:z

  图书室:z

  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及时解决各种具体问题。

  第七条 学校应切实抓好实验、图书、信息技术等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技术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备。

  第八条 管理人员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要在政治上给予关心,工作上给予支持,在职称评聘、晋级、进修等方面应与教师一视同仁;要合理计算他们的工作量;按规定解决所需劳动保护和专业保健用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技术管理人员应努力钻研技术和业务,充实更新知识,做到有高尚职业道德,有过硬本领,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第三章 实验室建设及科学管理

  第九条 实验室建设

  一、学校做好实验室建设的近期与长远规划。学校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数量,实验设备数量,教学仪器的配备等按国家和省市县标准执行。

  二、实验室和仪器室建设要做到采光充分,供电合理,上下通水,排风良好。通风不良的实验室,不能进行化学实验。

  三、实验室应建立实验档案,以利于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学校要做好组织工作,改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以利于学生进行探索性实验和复习实验。

  四、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积极研究和改进实验装置和方法,配合教学自制教具、维修教具,增强实验效果。

  第十条 科学管理

  一、教育装备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学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条件。学校领导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教育装备和节约做好实验的教育。

  二、调入和购入的教育装备,要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帐。要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建立信息库。

  三、实验室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仪器定位定柜存放,仪器柜卡片规范,贴放整洁合理。

  四、实验室财产每学期应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对应,根据需要及时补充。

  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对教学仪器进行常规保养,按不同性能与要求做好储存工作,以保持教学仪器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对损坏的仪器要及时修复,以延长使用年限。

  六、实验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需按申请、审批、注销的程序办理。

  七、每学期都要对实验室建设情况,实验及功能教室装备情况、实验教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四章 图书馆(室)建设及科学管理

  第十一条 馆舍建设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图书馆(室)的建设规划。图书馆(室)要根据学校规模、藏书数量按"国家和省要求"规定的面积指标逐步建立和完善藏书室、学生阅览室和教师阅览室。

  第十二条 藏书建设

  一、学校藏书建设应结合本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书刊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标准及剔旧原则,补充藏书应有目的性,考虑学生的实际需要,尽量做到馆藏的图书能在图书馆内流通,发挥其作用,提高利用率。同时,应坚持藏书建设的思想性原则,保证藏书质量。

  二、学校图书馆应优先采集教育部、省、市级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藏书量、藏书结构、藏书质量应按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中规定的"图书馆(室)藏书量"和省颁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科学管理

  一、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记、个别登记、注销登记三种登记制度并坚持执行。有保存价值的主要期刊应按年度装订成册,进行财产登记并编入藏书。

  二、按照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为依据,对图书资料进行书刊分类、书刊著录、书刊排架,并按分类顺序排架。

  三、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要设分类目录或书名目录。

  四、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丢失损毁的图书应进行注销登记。注意保持图书馆(室)的整齐规范和清洁卫生。

  五、剔旧是提高藏书质量、调整藏书结构的重要手段。应根据学校实际确定剔旧原则,开展工作。

  六、图书馆应本着勤俭办馆的原则,加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丢失、损坏赔偿等项规章制度及图书馆岗位职责,并坚持执行。

  七、加快图书馆(室)信息化建设步伐。学校应积极为创建"中小学图书馆(室)计算机管理示范学校"创造条件。

  八、图书采购工作实行统一计划、采购方式进行,杜绝内定行为和个人行为。

  第十四条 读者工作

  一、学生阅览室尽量保证每周开放十学时以上,图书馆可以考虑给学生办理个人借书证,应逐步达到70%以上的学生到馆借书,学生每学年平均借阅5本以上。90%以上的学生到馆阅览,学年生均到馆阅览10次以上。

  二、按时张贴报纸,经常推荐新书,及时提供教学参考资料,解答师生咨询,开展书展书评活动,交流读书心得,并应注意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三、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认真上好阅读教学课(包括:基本阅读教学课。图书和图书馆知识教学;工具书使用方法指导;图书馆道德与读书卫生;本校藏书结构介绍;以及其它阅读教学课),有条件的学校应将阅读教学课纳入教学计划。

  四、积极进行或参加教育科研活动,开展馆际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 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及科学管理

  第十五条 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从满足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开设和学校教学、管理手段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出发,有计划地分步实施,逐渐建设校园网,逐步完成"班班通"工程。

  第十六条 信息技术教学

  一、应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内容,要加强信息技术课的常规管理和研究,学校要制订每学期的教学计划和周课时安排。

  二、逐步建立校园网,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的功能,全面实现学校计算机辅助管理,实现学校管理工作的网络化。

  三、学校的应用软件建设应符合统一数据规范要求,采取分布式多层次方式,逐步建立校内教学数据库,以便数据共享、信息流通及网际互联。

  四、充分发挥"四川基础教育资源网"的作用,使其成为宣传教育的窗口,沟通社会的桥梁,获取信息的渠道

  第十七条 网络室及网络的常规管理

  一、注意设备的维修保养,对机器故障应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对造成的损失应明确责任,严格执行赔偿制度。设备调出或报损,需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并登记在册。

  二、切实做好病毒防治,管理人员、教师所拷贝软件应确保来源可靠。学生不得自带软盘上机,使用软盘应由学校统一管理。一旦发现计算机染毒,应立即隔离,请专业人员处理。

  三、要充分发挥机房的效益,除进行信息技术教学外,还可开展计算机兴趣活动、组织教师培训、课外对学生开放、对社会开放。

  四、学校要安排熟悉网络知识的人员管理网络,确保可靠、安全运行。由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全校整体网络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教学软件正常运行、信息交流畅通。

  第六章 音、体、美器材建设及科学管理

  第十八条 音、体、美器材建设

  一、学校要加强音乐室、体育场地、美术室的建设和器材设备的配备。

  二、学校要严格按标准配备相关器材。

  第十九条 科学管理

  一、音、体、美设备器材是国家财产。学校领导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器材的教育。

  二、调入和购入的音、体、美设备器材要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帐。

  三、音乐、体育、美术器材存放应定位定柜。

  四、各室财产每学期应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对应。

  五、对设备器材应进行常规保养,大型体育设备每学期检查二次,涉及学生安全的设备器材应经常检查,对损坏的器材要及时修复,以保证设备安全,延长使用年限。

  六、各室设备器材的报废报损,需按申请、审批、注销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 装备效益

  一、充分发挥音、体、美设备效益,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开足音、体、美课时。

  二、学校组建文艺队、体育队,利用课余进行训练,形成传统。

  三、经常性地开展小型多样的文艺、体育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按时填报《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表》,如实反映学校实验、图书、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建设、管理、效益情况。

  第二十二条 对于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则,做好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于违反本细则,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除通报批评教育外,还要责成有关方面,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篇2:金清中学教学设备设施管理使用制度

  1、要设总帐、明细帐、台帐,分别由财务、教务处、各室管理人员记载,并采用计算管理。

  2、自购或调拨的教学仪器设备到校后,一周内核准品种、数量,进行质量检查登记上帐。

  3、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仪器设备要分科分类存放,标签齐全清楚,排列有序。

  5、仪器设备、设施要按使用说明书做好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工作。

  6、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

  7、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闻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8、实验前需提前做好仪器和药品的准备工作,实验课后要及时归还仪器。

  9、借用或非教学使用仪器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归还时要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10、实验课中,非正常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当事人赔偿,非教学损坏、丢失仪器照价赔偿。

  11、教学仪器设备不能修复需做报损处理时,由管理人员填写报损单,履行好相关手续。

  12、药品的管理:只准实验教学和科技活动用药。领用药品需先填写“消耗凭证”人员和任课教师共同签字,有毒药品还需教务主任签字,剧毒药品必须由校领导签宇。

  13、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做到帐物清楚,帐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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