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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十三中清明节放假安全通知

浏览:52732022-03-02

  南淮十三中清明节放假安全通知

  接到教育局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6日,也就是星期六、星期天、星期一。为了使同学们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传统的清明节,我倡议同学们在清明假期之间做到以下几点:

  一、注意假期外出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不在公路上玩耍,打闹,逗留。

  (2)外出乘车不坐农用三轮车、手续不全的车辆。

  (3)乘车注意文明礼貌,主动给老人、儿童和残疾人让座,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车外。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秩序,懂礼貌。

  (4)外出时不和陌生人说话,不和陌生人出行,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5)不独自外出,外出时必须有家长带领,在无父母陪伴下,外出玩耍时要告诉父母:到哪里去、和谁一起、什么时间回来。严禁和同学私自外出玩耍,不在外面过夜。

  (6)外出旅游要注意自身安全,注意保护旅游景点的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做一个文明的游客。

  (7)假期期间严禁上网吧及游戏厅等一些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场所。

  二、防溺水安全

  (1)同学们平时不要私自到水边玩耍,更不要入水游泳。

  (2)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和游泳。

  以上的二点要求,希望同学们时刻牢记。发现有其他同学不按照要求做的,要立即劝告并坚决制止;如果是在学校,要立即向老师报告。

  三、清明节祭扫活动防火安全

  (1)同学们尽可能同家长一道参加清明节祭祀祖先活动。清明节祭祀不是一种迷信活动,而是家人对已经逝去祖先的怀念,缅怀他们对后人、家庭及社会所做的贡献,激励后辈向他们学习,努力去做好更多有意义的事。它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活动,值得我们提倡、参与、弘扬!

  (2)同学们可利用这次明节祭祀活动,走进广阔大自然,亲切拥抱大自然,去仔细观察、用心思考、不耻下问、勇于探索,要学到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同时用心去感受阳光的温暖、清风拂面、溪水的歌唱、花草的芬芳,陶冶自己的情操,激发热爱大自然、热爱家乡的情感。

  (3)同学们参加野外活动时不要擅自带火种,同家长一道祭祀用火时千万要把周围的易燃物弄干净,如果不小心引燃了周围的易燃物就很容易失火烧山,酿成大错。

  (4)燃烧祭祀物品应尽量慢慢用小火,注意风大刮走了燃烧的物品从而引起失火。

  (5)祭祀仪式结束后,不要立即离开,要仔细察看刚刚烧过的地方还有没有火星,一定要让火星完全熄灭后才能放心离开。

  (6)如果出现失火,请同学们不要参加救火行动,因为你们太小,无自救能力,很容易出现伤亡事故,这样就造成了更大的损失,所以不允许小学生救火。发现失火要尽快在大人指引下远离火场,并及时报警。

  同学们,安全事项涉及方方面面,只要我们时时注意、处处警惕,平安就一定会来到我们身边,健康就一定会常伴我们左右。

篇2:学校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学校“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星期一)至5月1日(星期三)放假公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学校举行第四十届田径运动会,照常上班。

  二、放假安排

  (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1.学生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学生校内团体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学生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必须由班主任带队,经学院和团委(学工处)审批同意后,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2.教职员工外出需向本单位、部门领导请假。

  3.处级干部外出需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在校党委组织部和党政办公室备案,主要领导不能同时外出。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二)做好运动会相关工作

  学校田径运动会在北校区体育场举行。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运动会组织工作,运动会期间要加强学生管理工作。

  (三)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运动会召开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放假期间,要加强学校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信息畅通,注意防火防盗,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加强值班工作

  放假期间,学校总值班设在党政办公室(电话:z),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设在保卫处(电话:z);南校区值班设在南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z),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设在南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电话:z)。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安排专人值班,并于4月26日前将值班安排分别报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南校区有关单位还需另将值班安排报南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南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

  z大学党政办公室

篇3:大学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大学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星期六)至10月7日(星期五)放假七天。其中,10月1日-3日为国庆节 法定节假日。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按10月6日(星期四)、 10月7日(星期五)日程上课。

  二、放假安排

  (一)严格请销假制度

  师生员工外出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学生外出要在学院请、销假;学生集体出 游必须由教师带队,经学院和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批准,到党政办公室备案。教职员工外 出需向本单位、部门领导请、销假,处级干部外出需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在组织部、党 政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不能同时外出,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放假前,保卫处要对全校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 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并上报保卫处。假期期间, 保卫处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三)加强值班工作

  假期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值班。值班工作安排请于9月28日前报送党政办 公室、保卫处,驻南校区各单位、各部门值班安排还需另报南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学校行政值班设在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z;学校24小时安全 保卫值班设在保卫处,值班电话z。南校区行政值班电话z,南校区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 电话z。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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