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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十三中人事管理若干规定

浏览:80242022-03-01

  南淮十三中人事管理若干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事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促进我校人事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本着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稳定,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招聘教师

  一、大学本科学历

  二、学校工作需要

  三、按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要求参加人才招聘程序,择优录取。

  四、按教育局要求签订服务期协议书

  五、以办理工资关系时间为准,兑现工资待遇。工资关系未办理好之前,学校付给每月600元生活费

  六、单身宿舍问题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处理

  七、住房问题按国家房屋政策处理

  第二条:调入人员

  一、凡需调入我校者教师,符合学历要求(本科),经集体研究,来校试教,听课小组评议为优秀,师德良好,方可办理调入手续,住房自行解决。

  二、调入人员,享受学校福利待遇时按在我校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三、调入我校的教职工,在人事、工资关系没办妥之前,根据职称发基本生活费:高级职称每月600元,中级、初级职称每月500元,无职称及其他人员每月400元。班主任津贴、课时(岗位)补贴等另算。

  第三条:调出人员

  一、符合调动年限要求;(新招聘教师、聘上中、高级职称的、经学校同意参加各类进修的及获得省、市级荣誉的教职工,必须满五年服务年限方可调动;凡经职代会测评,校长聘任或党支部任命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任职满三年方可调动。)

  二、为有利学校工作安排,凡要求调出的教职工必须在学年度第一学期九、十月份呈交书面申请,其它时间不受理。

  三、经学校研究同意调出的人员,必须办理以下手续,方可调出。手续不齐者,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1、退回在十三中工作期间所有学校予以报销的培训费(学历进修和非学历教育的各种短期学习班)

  2、退回在十三中校院内的平房,楼房按国家政策处理。

  3、填写《调出人员物品清单》,归还所借学校的钱物

  四、未满服务年限,由于特殊原因要求的调动人员。除执行上述三条要求外,要向学校交纳培养费、损失费 。按未满服务年限计算,每年交费用1万元。

  第四条:考研人员

  一、为不影响学校工作的整体安排,报考二次分配性质的研究生须提前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方可报考。若对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则不予办理人事关系。

  二、报考在职研究生、学历进修、继续教育等费用一律自理。

  三、考研人员调动执行以上第三条调出人员规定三、四两点

  第五条:本规定与上级文件不符之处,执行上级文件。

  第六条:附则

  本规定已经四届二次教代会通过。20**年3月6日开始实施。原我校有关人事工作的规定停止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篇2:机关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机关幼儿园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优化专职工作人员结构,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现行人事管理政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坚持务实高效,力求精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应根据章程规定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是一人说了算,严格把好进人用人关。

  三、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原则上向社会公开招聘,也可从国家正式职工、退休、离休人员中聘用。

  四、自主聘任的专职工作人员,应依法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任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按照国家有关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聘任专职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原则上由被聘人员原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聘任专职工作人员须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篇3:泰州实验中学人事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人事管理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

  2.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市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年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制度,每学年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存入教师档案;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年度考评中扣分。

  7.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如需要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

  8.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9.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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