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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青中学班级校产设备管理条例

浏览:11752022-02-18

  学校财产设备管理是学校总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估一所学校、一个部门、一个班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学生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有效地落实我校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把财产管理工作与学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班级财产设备的清查、交接:

  1、清查:每一学期结束,由总务处协同相关部门对全校各班教室内财产设备进行清点、登记。(登入班级财产设备登记表)

  2、交接:每学期开学初,由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相应班级的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总务处留底备案。班主任按登记表上所列财产对本班财产设备签收、认可。如中途班主任更换,应先由总务处对其班级财产设备进行清查,然后由新任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新的财产设备登记表;班级学生毕业离校前,班主任应协助总务处对其班级财产设备进行清查,如有缺少、损坏,在办理完相关的赔偿手续后,才能办理学生毕业手续。

  3、班级财产设备包括:空调(包括遥控器)、电视机、数字投影机、视频展示台、电动银幕、电风扇、饮水机、音箱、桌、凳、门、窗、黑板、 日光灯、开关、插座、窗帘、卫生器具等。

  二、班级财产设备管理:

  1、各班必须成立财产管理小组,对本班的财产设备签收,认可。班主任作为班级财产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

  2、各班主任必须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并由学生组成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督促,出现问题,及时报修;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每个学生使用固定的课桌、椅子,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如发现有螺丝松脱等情况出现,应及时到总务处报修;如出现小问题不及时报修,出现大的问题时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4、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例外)。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

  5、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并及时在使用登记表中登记;不得随意使用各种设备。平时对各种设备要做好卫生打扫工作。如有故障出现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报修。

  6、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班主任到总务处填写报修单,由总务处签发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妥当后,需由班主任签名验收。

  7、报修单及维修通知单均作为班主任工作及维修人员工作考核依据。

  8、每学期结束,由学校总务处、学生处组成检查小组到各班检查财产管理情况,结合各班报修情况,评估各班财产管理达标情况。

  9、财产设备管理达标情况,作为班主任考核、学校评选优秀班干部、优秀班级的参考依据。由总务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学期末根据条件评选“财产设备管理达标班级,对于财产设备管理达标的班级,学校将给予100、200、300元三等级的班务费奖励;并在以后新设备的更换时予以优先考虑。

篇2: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一、由学校财务会计建立固定财产帐,每学期由总务处组织财务人员、保管员进行一次财产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二、学校财产实行分级管理,学校保管员总管,下设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资料管理员、电教器材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各部门管理员必须建立财产帐,分别管理责任范围内各项财产。财产管理员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三、各年级(处室)负责人为本年级(处室)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所属范围内的财产进行严格管理。

  四、教工领用学校财产实行审批登记制度,所领用的校产(办公桌椅进行编号登记)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每学期开学二周内对所有教职工的桌椅重新核实,凡丢失桌椅,由学校统一购买,费用在丢失了桌椅的教职工当月工资中扣回。

  五、各部门购置的固定财产,须由会计入帐,办理领用手续后 ,方能报销。

  六、学校固定财产自然损坏,须由分管责任人和总务部门共同确认后报总管和会计核销,并将损坏的财产交总管入库。

  七、固定财产一般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必须办理严格的借用、归还手续。调出的教工所借用的财产由保管员收回入库,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工资介绍信。

篇3:汉东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汉东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一、校产分类造册,落实使用部门,各部门应有具体负责人(保管人),每学期作一次检查,每一年清查、盘点、核对。

  二、校产的购置由校长同意审批后才能购买,对购入的物品,要认真审查发票、帐单等结算凭证,验收入库。固定财产帐每月与会计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一致。

  三、领用物品,进行分品种记载。学期结束分别统计各类物品使用数量。

  四、借用校产,应写借条,经主管领导同意,保管员登记后,方可将财产借出。借条上应注明借用、归还日期,逾期不还者,可照价赔偿或扣除借用人工资。

  五、校产由总务处每年检查登记一次,丢失、损坏的查明原因,酌情赔偿或报损。

  六、校产报废、报损由总务处核准,报告校长室,方能报废销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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