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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中校医工作职责

浏览:45662022-02-09

  校医是学校的专职人员,根据学校实际,除负责师生卫生保健工作外,还要配合学校抓好食堂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培训以及应急演练时的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一、发扬高尚医德,文明对待师生,热情为师生服务。

  二、负责全校师生的卫生工作、体检工作、防疫工作、轻度外伤和常见病的治疗工作,如学生出现重大病情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送往医院就诊,及接受全校师生的健康咨询。

  三、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水平并负责一般疾病的诊疗,认真对当日看病的学生及时处置,对症下药,对不能确诊的病情要及时让学生通知家长到医院就诊。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每周将学生的晨检和午检表印发至各级部,一周督促年级部小结一次。

  五、对学校饮食等方面的卫生进行监督。经常深入食堂进行检查指导.配合食堂管理员,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六、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根据季节性及时对传染病、多发病、流行病的督导和预防,定期督促学校对教室消毒、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防疫部门。

  七、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九月份按时收好新生的接种证存档以备检查,协助医院对全体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对体检的结果及时与医院取得联系保留信息档案。

  八、上好学生的健康教育课,定期开展卫生宣传讲座,做好学生视力保护及学生眼保健操的培训工作。

  九、经常与校领导沟通突发事件应急与处理,共同为学校的卫生工作出谋划策。

  二、工作目标

  1、校医是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严格履行校医职责,对于渎职、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传染病流行病在学生中进行传播,学校将直接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3、学期末,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情况纳入个人考核评定,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当年不评优、不评职、不晋级,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篇2:中小学校校医安全工作职责

  中小学校校医安全工作职责

  1.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

  2.在德育处(学生处)的配合下,成立学校红十字会。每班设立生活委员和红十字委员,协助班主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3.在德育处(学生处)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学生健康档案,为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单独建档。

  4.负责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及急救常识的培训和教育。

  5.坚持每日查看各班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家长并尽快将患病学生送正规医院诊治。

  6.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组织体检、预防接种、喷洒消毒、疾病防控、近视眼和龋齿防治等),及时处理学生常见病,做好治疗登记。

  7.制定学校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8.配合德育处(学生处)组织全校大扫除和卫生检查,做好卫生评比和成绩公布,督促全校师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9.配合总务处定期检查食堂各项安全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并建立检查记录台账。

  10.做好卫生室常用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供给。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学校医疗器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记档案,加强对废弃物品的安全卫生管理。学校医疗器械必须专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篇3:某中学校医(卫生保健老师)职责

  某中学校医(卫生保健老师)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指示,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卫生管理和医疗业务水平。

  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三、做好班级卫生员的培训工作;执行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划分好卫生包干区,指导各班卫生员工作。

  四、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开展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做好突发伤害事故、有病学生的陪同就医工作。

  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学期举办两次卫生讲座、定期刊出卫生知识和健康教育宣传板报;及时和热情为学生看病治伤,及时认真统计分析;为教职工治疗小病;协助开展健康校园活动,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做好红十字会工作。

  六、完成学生的健康检查,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注意积累数据,分析健康情况。

  七、对教学卫生、体育卫生、饮食卫生、饮水卫生、个人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向学校提高出改善措施。

  八、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

  九、完成领导及组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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