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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中学财会管理制度

浏览:21512022-02-08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和完善财务管理行为,强化对财务人员的要求和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保证财务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为适应教育体制改革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一、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室,财务室设主任一名,由总务处主任兼任,财务室副主任一名,由总务处副主任兼任,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二、为保证财务室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责任层层落实,做到财务工作不疏、不漏、不错、不失。规定校长为财务工作的主管领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发生的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字,方能生效,否则一切行为自负。

  三、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室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报学校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

  4、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5、协助总务处及组织各处室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6、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7、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8、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9、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0、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每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2、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室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3、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室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4、协助财务室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5、做好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会计岗位职责

  1、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的有关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2、持证上岗(会计证、电算化合格证),定期参加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

  3、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4、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5、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6、财务室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内容和金额等,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同时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各种费用凭证报销,必须由经办人、处室负责人和校长签字。

  4、按规定手续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收到交来的现金必须开给缴款人正式收据或发票。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支付现金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室主任。

  7、不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公款私存。遵守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接受银行和学校的监督。

  8、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做好每学期的收费工作以及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室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财务收入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亮证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更不能违反国家的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

  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统一票据。不能使用收款收据,更不能不开收据。填写收费票据要按规定填写清楚,并加盖学校公章和经手人印章(或签名)。

  三、学校各项收入全部入帐,实行财务一本帐。凡是政策允许收费的项目以及代收代支项目,学校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并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账目统一管理,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不能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非财务管理部门不得存放现金,坚决杜绝公款私存。严禁挤占挪用代收代支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虚列收入,也不得隐瞒收入。

  第四章:财务支出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应接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

  二、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

  三、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要明确一位校级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划定审批权限,各负其责。

  四、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要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五、要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事学校财务管理的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出纳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六、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坐收坐支。

  第五章:财务内部牵制管理

  建立内部牵制制度是为了增强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强化会计管理,达到相互控制和监督的作用。

  一、 设置专职的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二者严格分开,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分工明确,责任分清。

  二、 现金管理的内部牵制。会计人员应当经常进行库存现金抽查,监督现金是否合理使用。更换出纳时,应监督办理交接手续,督促收回钥匙和更换密码,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票据管理的内部牵制。空白支票、收据、各类银行票据应由专人保管,领用空白票据要有领用登记和注销制度,作废收据要盖“作废”章,并联同存根一并保存。

  四、财务印鉴应按规定分别由会计、出纳保管、使用。其中,法人印章由会计负责管理、使用,财务专用章、出纳员印鉴由出纳保管使用。严禁交叉借用财务印鉴。提取现金、填制支票时,会计人员须认真审核其用途及审批手续,确认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

  第六章:财务移交管理

  一、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1、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2、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3、经管人员临时离岗(3个月以上)

  二、移交人员的职责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完成填制。

  2、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

  4、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

  5、对自己所经管的工作详细地向接交人员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员能够完全延续移交人的工作为止。

  三、接交人的职责

  1、对接手的物资、资料、证件清单逐项清点,如有疑问,应向移交人询问。

  2、对自己所接手的工作,应详细向移交人询问清楚,直到能够将所接管的工作延续性地开展为止。

  3、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当逐项核实清楚,防止坏账、呆账的出现。

  四、监交人的职责

  1、协调解决交接双方争议,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理。

  2、通过交接工作,检验财务工作,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责任

  1、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交人负责。

  2、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责任,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责任。

  3、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

  4、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责;

  六、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

  1、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主任监交。

  2、财务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

  第七章:财务安全管理

  一、财会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

  二、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负责。

  三、财务室门窗要坚固、防盗,放现金的保险柜和外加的铁马夹应及时关锁,钥匙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四、财会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一般取钱也须二人同行,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五、财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务室,非财会人员非请莫进,不准接触保险柜。

  六、财会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七、监控设施经常检查,确保完善有效。

篇2:附属中学财会类档案管理办法

  附属中学财会类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财会类档案(以下简称财会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不断提高财会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和社会经济事业服务,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财会档案归档和不归档范围

  凡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凭证、帐薄、报表等文件材料,均属财会档案。

  (一)归档范围

  1.反映财务管理、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

  2.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工资清册等方面,具体范围见附表。

  3.其他对本校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不归档的范围

  1.上级有关财务的普发性(非专指学校)、不办的文件。

  2.未定稿的文件。

  3.重份文件。

  4.未生效的合同、协议、单据。

  5.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临时性文件、事务性文件。

  二、财会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财会管理部门领导职责

  1.制定和健全财会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会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并将财会档案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监督承办人员执行。

  2.加强同档案室联系,共同做好业务监督、指导、检查工作,保证归档档案的质量。

  3.指导财会档案的鉴定工作。

  (二)财会管理部门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协助各会计承办人员做好平时各类会计核算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检查已收集、积累的文件材料是否完整、系统、准确,并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2.做好暂时存在本部门的档案的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利用等工作。

  3.接受档案室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归档档案的质量。

  4.负责编制财会档案移交清册,按时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三、财会文件材料的归档流程

  (一)形成与积累

  学校财会室分工归口归档。

  1.学校财会室领导,在制定财会计划时,应向会计经办人员布置形成积累财会材料的任务,指定本部门的兼职档案人员。

  2.财会室的兼职档案员,要督促会计承办人员,做好平时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保证文件材料的完整、系统和准确。

  (二)整理方法

  1.装订

  综合文件材料应按件装订。一般在左侧装订,要求文件材料左、下侧边对齐。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和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会计帐薄、报表、工资清册按自然形成件装订;会计凭证按会计凭证顺序号装订,每件厚度不超过2cm为宜,用不锈钢钉或线装订。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进行修补。

  2.分类

  分类方案:分年度──分二级类目──分保管期限

  (1)分年度

  将财会文件材料按照会计年度分开,不同年度的会计核算材料不能放在一起,归档年度采用自然年度。

  (2)分二级类目(分问题)

  在每个年度下按问题分类,一级类目是财会档案实体分类的最高层位,标识为“CK”。财会档案划分至二级类目,其分类标识规定如下:

  二级类目名称标识代号

  财会综合CK11

  会计报表CK12

  会计帐簿CK13

  会计凭证CK14

  工资清册CK15

  (3)分保管期限

  财会档案在二级类目内划分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标识为“Y”,长期标识为“C”,短期标识为“D”,具体保管期限见附表。

  3.排列

  归档文件材料在二级类目下同一保管期限内排列,综合管理文件材料按事由结合重要程度排列;报表、帐簿、凭证、工资清册等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4.编号

  归档文件材料按排列顺序逐件编号。

  5.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归档文件材料应依据档号的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其格式式样如下:

  归档文件目录

  20**-CK11-Y

  件号 责任者 文号 题名 日期 页数 备注

  上述表中各项填写要求如下:

  件号:填写档案室编件号;

  责任者: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

  文号:文件的发文字号;

  题名:文件材料标题。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可自拟标题,外加“[]”号;

  日期:填写文件材料最后形成日期;

  页数:每一件归档文件材料的页数,文件材料中有图文的页面为一页;凭证页数填写“会计凭证总页数”的页数;

  备注:注释文件材料需说明的情况。

  6.装盒

  将归档文件材料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档案盒统一使用由档案管理部门监制的硬纸盒、会计档案盒。

  7.备考表

  综合管理的归档文件,备考表置于盒内文件材料之后,并填写表内项目内容:

  (1)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填写盒内文件材料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

  (2)整理人:负责整理归档文件材料的人员姓名;

  (3)检查人: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材料整理质量的人员姓名;

  (4)日期:归档文件材料整理完毕的日期。

  四、归档时间

  当年财会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会室保管一年,期满后的次年六月底前由财会室兼职档案人员,编制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二份送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档案集中向档案室移交。

  财会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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