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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实验中学出勤考核制度

浏览:34472022-02-05

  第一条总则

  1.1为强化学校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1.2本条例的适用对象为本校全体教职员工。

  第二条全勤

  2.1除正常公出外,无任何临时假、长假、旷职等现象者,视为全勤,享受特殊加分。

  第三条临时假

  3.1每次2小时(含2小时)以内的外出视为临时假。

  3.2临时事假每月两次以内不扣款,从第三次开始一次扣款4元。如果超过2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

  3.3临时假,所有任课教师向年部主任请假,行政人员向教学校长请假。批准后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填写请假条并到门卫登记后方可离校(包括公出),请假人回校后必须到门卫销假,否则连续计算请假时间。

  第四条长假

  4.1病事假半天或半天以上为长假。一天以内(含一天)长假所有教师向教学校长请假。一天以上长假向校长请假。领导准假后通知负责签到的人员,由负责签到的人员通知年部、教务处及负责安排假值工作的同志。不准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4.2超过2小时病事假视为长假。长假不足半天的,视为半天;超过半天,不足一天者,视为一天。

  4.3病假半天扣5元;一天扣10元(以医院诊断为准)。

  4.4事假半天扣10元;一天扣20元。

  4.5因长假误课者,除扣误工款外还要扣课节费,病假一节扣5元,事假一节扣10元,行政人员每天按一课时扣课时费。

  4.6 班主任误工一天扣津贴9元(公出除外),将扣款发给代班班主任(此项工作具体由年部负责)。

  4.7 全年累计长假超过15天者,本人当年不评优、不评先、不晋级。

  第五条 婚、丧、产假

  5.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教职工,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再婚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2教职工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准假3天。除法律规定以外,学校只对教师本人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给予丧假2天。

  5.3女教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难产(凭医院证明)产假为105天;晚育者,即24周岁以上(含24周岁)产假为110天。男教职工之妻生育,准假五天。

  5.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哺乳期长度为十八个月,自婴儿出生时起至婴儿十八个月时止;女教职工在哺乳期享受哺乳假,上、下午各1小时。

  5.5教职工子女有参加中考或高考者,考试期间不坐班。

  5.6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规定时间内不扣款。超出时间按病、事假扣款。

  第六条 旷职

  6.1所有早退、擅离职守、无故离岗(包括值日值宿漏岗,无故不参加学校大会、校级活动、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等,均视作旷职。查岗时漏岗(即查岗时没在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场所)的教师,经学校教务处第一时间查实确在校园内的,视为在岗;没在校园内同时门卫又没有登记的,视为漏岗,按旷职处理。

  6.2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3元,超半小时按事假半天扣款,迟到的同志到校后必须找主管领导说明原因(计算迟到的时间,从签到结束到半小时以内)。

  6.3值日值宿:值日漏值一次扣20元,替值者补助20元,值宿漏值一次扣30元,替值者补助30元,迟到半小时以内扣5元,超过半小时按漏值扣款(此项工作具体由政教处负责)。

  6.4无故不参加学校大会、校级活动、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每次扣10元。

  6.5旷职半天扣50元;旷职一天扣100元。旷职连续15天,上报教育局按自动离职处理。

  6.6全年累计旷职超过3天者,除按第6.5款处理外,当年不评优、不评先、不晋级。

  第七条公出

  7.1经学校批准,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家访等,视为公出。

  7.2公出期间视为全勤,逾期未归,超期时间视请假与否,分别按长假和旷职处理。

  第八条 考核

  8.1出勤考核工作由教学校长负责,教务处及年部具体实施。

  8.2签到采取面签的方式,禁止电话签到和委托签到。签到结束时间必须严格以学校安排工作时间为准,不得拖延。

  8.3签到结束后,负责签到人员要及时与主管领导核实,以确定当天长假、旷职和公出人员名单,并在当天上、下午第一节课前将长假、旷职和公出情况通知教务处、相应年部及负责安排假值工作的同志。

  8.4全体教职员工请假需填写实验中学教师请假单。

  8.5门卫实行教师外出登记制。做到“外出登记记时,回来销假记时,准确记录。”

  8.6门卫每周周一将上一周“教师外出登记表”和“实验中学教师请假单”交给教务处,由教务处在每月月末回收统计存档。

  第九条附则

  9.1考核工作采取日检查、记录;月统计、总结、归档的办法。

  9.2考勤结果当月公布,一周之内被扣款者到教务处主动交款,不交款者,从 第13月工资中扣除。

  9.3本条例相关条款由教务处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丰东县实验中学

  20**年10月27日

篇2:乐成小学教职工出勤考核制度

  乐成小学教职工出勤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县教体局的要求,严格执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安全、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

  1、班主任应在早上7:40,科任教师应在早上7:50前到校并在办公室签到。

  2、全体教职工必须在每天下午4:10分后到办公室签退后方能下班。

  3、发现一次不签到扣2分,一次不签退扣2分。

  4、所有教职工不得代签到或签退。

  5、每天的签到签退由教导处负责执行。

  二、坐班考核制度:

  1、学校教职工上班实行坐班制,每位教职工早上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应在学校完成各自的教育教学工作。

  2、学校行政、蹲点领导和年级组长轮流巡视学校教职工的日常教育工作,发现上课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5分,旷工半天扣10分,旷工一天扣20分。连续旷工3天按课时扣分,旷课一节扣20分,并按相关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3、未经学校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一节扣2分。

  4、集合、*、升旗、做操,班主任必须到位组织学生,凡一次未到者扣2分。课堂未到者视为教学事故,视其情节轻重扣除10分以上。

  三、请假制度:

  (一)、个人法定假

  按照有关规定,个人法定假一般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

  1、婚假:一般为5天,超过法定婚龄3岁(男:25岁,女:24岁),增加10天。

  2、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一般为5天,路程太远可酌情给路程假。独生子女的岳母、岳父、公公、婆婆去世的同上,非独生子女可考虑酌情给2-3天。

  3、探亲假:教师探亲假只能在寒暑假进行,具体按有关文件执行。

  4、正产假:一般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15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纯母乳喂养增加30天。

  (二)、一般病事假

  1、每位教职工应尽量把私事放在双休日、节假日完成,尽量不请假。

  2、请假统一在校长室、教导处请假,且具备假条。

  3、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具备指定医院证明或者请假条,方可请假。假期达一学月的停发当月津贴及绩效奖,纳入考核记载。病假不足一学月的按照每天4分累计扣分,纳入过程考核。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例外。

  4、教职工请事假按照每天8分的标准扣分,并纳入过程考核。

  5、教职工请假必须具备校长室、教导处的签字手续,方可离岗。

  6、教职工请病假7天以内,事假3天以内,法定假规定天数,一律具备教导处签字的假条由校长审批,若不具备相关手续视为无假。

  7、教职工无假不到视为旷工,按照旷工办法处理。

  四、相关说明:

  以上出勤考核制度,每位教职工应该自觉遵守,违犯者按照相关条款扣除相关的奖励,每月底进行统计,期末进行汇总通报存档,作为评优、晋级的依据之一。

篇3:南浦幼儿园教师出勤考核办法

  南丰幼儿园教师出勤考核办法

  为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严格工作纪律,严肃工作秩序,公平公正考核,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学校的实际,特拟定本园教职工出勤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全体在职员工。

  二、考勤程序: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达半天,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登记方可生效。事假须提前履行手续,由于急病或突发事件来不及请假的,须及时电话通知园长办公室,并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校的,或随机检查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请假一般流程:教师填写请假单,报园长室审批同意,由教学条线分管领导安排值班、调课或代课等事宜。

  2.教职工在请假时说明请假的天数,若请假一周以上的,回校上班需与园长办公室联系,以便计算截止日期。

  3.各条线负责人(教学、后勤条线)负责记录本条线教职工病事假、公事、私事外出情况。

  4.每月由考核小组核对教职工出勤情况,并按考勤细则进行考核。

  三、考勤细则:

  1.事假:事假一天扣当月考核分20分,扣完为止。若因事假使当月工作日不满10天的,扣年终考核奖的1/5。(例上学期公办教师年终考核奖为10000元,即扣除2000元,民办教师年终考核奖为5000元,即扣除1000元。)

  2.病假:病假一天扣当月考核分10分,扣完为止。若因病假使当月工作日不满10天的,扣年终考核奖的1/10。(例上学期公办教师年终考核奖为10000元,即扣除1000元,民办教师年终考核奖为5000元,即扣除500元。)请病假时须出示镇医院或市级医院的证明,请假外出看病的,或外出挂水的须出示医院的诊断书或本人看病时的付费证明。

  (注:因重病、大病或难事造成的病、事假,学校可酌情在年终时给予一定数量的补助。)

  3.当年病假累计满10天或事假累计满5天的,按年终考核奖总额的90%发放。当年病假累计满20天或事假累计满10天的,按年终考核奖总额的70%发放。

  4.零星假:所有教职工临时外出两小时以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行政人员要向园长办公室请假),并做好相关记录。两小时以上视作半天,须到园长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当月临时外出4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以上的(不含4次),以事假半天处理。

  5.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满三次,或当月累计满30分钟的,扣月考核奖的一半,满5次,或当月累计满一小时的,扣除当月考核奖。未经批准的非因公外出,论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二分之一、当月出勤奖、月考核奖、学期全勤奖。

  (以上出勤的考核将与月考核奖合并在一起,原出勤30元,月工作考核150元,现合并在一起考核,一共180元。该规定执行时间有两种:一是从20**年5月1日起执行。二是从本学期开学起执行,需要和老师们一起商量后确定。)

  6.从学校大局出发,为学校作出贡献,如婚、产假等法定假期提前上班的教职工,学校设奉献奖,视情况发放奖金每天50元。利用双休日取环、上环的奖励每天50元。

  四、其他假期规定(婚、产、节、丧等按规定执行)

  1.探亲假: 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 一般情况下凭结婚证到园部办理休假手续,一次休清。若以举行仪式的,从结婚当日起办理休假手续,一次休清。婚假适龄为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双方符合,双方享受,一方符合一方享受。

  3.产假: 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以内不作产前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晚育假30天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如果是符合国家政策的第二胎,不能享受晚育假期,只能享受3个月的带薪产假。

  4.节育假: 女职工带环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包含双休日)。未采取节育措施怀孕流产的做病假处理。

  5、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的,3天假期。隔代长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及配偶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1天假期。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

  6、哺乳教师:哺乳期十个月内,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喂奶两次,每次半小时,也可一次,时间为一小时。奶粉哺乳的教师,自行放弃哺乳时间。

  以上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有园长室负责解释。

  z南丰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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