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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实验中学开展评先方案

浏览:67962022-02-03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精神,树立和宣传教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关于开展20**年度侯闽县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侯闽县实验中学20**-20**学年度县、校先进教育工作者、校优秀班主任的推荐方案》如下:

  一、推荐项目、推荐对象

  (一)20**年侯闽县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20**-20**学年在编在岗,且参加教育工作时间满三年(即20**年8月前入伍)的教职员工。

  (二)校先进教育工作者、校优秀班主任:20**-20**学年本校在岗在册教师。

  二、推荐名额

  (一)校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1、校优秀班主任: 各年段推荐8名。

  2、校先进教育工作者: 为鼓励支持班主任工作,除评选为当年优秀班主任外,所带班级没发生重大事件,原则上其他班主任都为校级先进。另外,各年段推荐县级先进人数占年段总人数的20%(行政、段长、后勤先进推荐不在次列);行政、段长、后勤各单列一个团队参加推荐,人数占各团队总人数的20%。

  (二)侯闽县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由校级先进中产生8名县级先进

  三、推荐条件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广大师生赞誉的教师。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均衡教育,模范履行职责,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或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

  四、推荐办法

  (一)侯闽县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

  1.学校制定先进推荐工作方案并公示。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近三年来已获同级别先进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如确有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应从严掌握;同一个人在本年度各级各类先进个人推荐中不得交叉重复。

  3.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由教职工民主推荐校级先进,从校级先进中产生,党政工集体研究,经教代会(教工大会)审议通过。推荐人选名单要在校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人选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学校予以认真审查核实。

  (二)校先进教育工作者、校优秀班主任

  由各年段长组织召开本年段教师大会,民主推荐;行政先进、后勤先进、段长先进由行政会民主推荐评选。

  侯闽县实验中学

  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篇2:市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方案

  市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方案

  指导思想: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考核内容:对教师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师德师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考核办法:根据本年度教职工德能勤绩廉,先由本人根据考核细则定性方案和定量方案自评,然后由年级组、教研组、教务处、政教处、教研室、办公室逐项查对并按计分和一定的比例初步确定先进工作者名单,最后交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正式名单。年度考核优秀在先进工作者中产生。下年度省市各项先进或优秀均在先进工作者中根据量化计分产生,对已评为市、省级的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等三年内不参与同一级别的优秀或先进的评比,可直接推荐高一级别优秀或先进工作者的评比。

  定性方案

  (一)在本年度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推荐为先进工作者。

  1、某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扬奖励或对学校工作有重大贡献者;

  2、教学活动中全年4次段考、期考或者会考、高考人平分均为年级平行班第一名(2人以上任教);

  3、指导学生参加各项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辅导员,每科每项仅限一人;

  4、教研组、年级组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班集体或先进团支部的班主任;

  5、教学论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获省一等奖奖励者或3篇论文获市级一等奖者;

  6、教研课题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单独实验的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仅限一人);

  7、在教学比武中,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含市级一等奖)奖励者。

  (二)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1、因犯党纪政纪错误,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处分或受市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2、不重视师德工作,言行表率作风差,学生家长、社会意见大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排斥学生或擅自赶学生出教室3次以上或擅自劝退学生的,或一年内本班有二个以上学生非正常转移(包括降级)的。

  4、不遵守上级和学校规定,乱罚款、乱收学生费用、乱订资料的、在校外兼课或搞第二职业的;

  5、不服从组织安排,严重影响工作的;

  6、会考合格率、高考二本以上上线率、科平分在全市排名第5名以后的所有任课教师,或者全年四次考试每次人平分在年级倒数第一名的任课教师;

  7、班主任所带班级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8、学生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下的;

  9、教学常规检查,学校评价不合格的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常规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

  10、不遵守劳动纪律,有旷工、旷课行为的,升旗、会议、上课迟到5次、缺席3次以上的,迟交材料一期两次、一年四次以上的;

  11、岗位职责履行不落实,造成工作失误的。

  (三)下列情况考核评价为不称职。

  1、因犯党纪、政纪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处以治安罚款、拘留,或经调查证实有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排斥学困生,擅自将学生赶出教室达4次以上的,或擅自劝退学生,或逼迫学生转学或降级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旷课5节以上的;

  6、擅离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或打架骂人,严重影响安定团结,损害学校声誉,受到学校两次警告处分的;

  7、贪污受贿、索、拿、卡、要,造成恶劣影响的;

  8、拒不服从分配或不以主要精力从事本职工作,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9、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定量考核方案(教学人员系列)

  一、计算方法。

  每人考核满分为100分;每个年度评价一次,年度考核根据定量方案按班主任教师系列、文化课教师系列、非文化课教师系列划定一定比例确定初步名单。

  二、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一)德(共10分):

  按定性方案,符合(一)项的计10分,符合(二)项的计5分,符合(三)项的计1分,(一)、(二)、(三)项均符合计最低分,其余计8分。

  (二)能(共40分):

  1、德育工作(共10分):由政教处或校团委提供数据

  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1)所带班级本年度被评为市优秀班级或优秀团支部计10分。

  (2)本年度上学期被评为学校优秀班集体或学校先进团支部计5分;或未被评过优秀集体,班级管理综合评价得分居全年级前60%名计4分;班级管理综合评价得分居全年级70%名计3分,80%名计2分,80%名以后计1分。

  (3)本年度下学期到考核时为止(截止12月31日)班级管理综合评价得分居年级前50%计5分,前60%计4分,前70%计3分,70%以后计2分。

  (2)(3)两项相加即为班主任考核得分。担任一期班主任另加3分。

  (4)任课教师一般计6分,协助班主任工作最好的可计8分(由学生测评最满意的)。

  (5)行政管理人员计7-10分,由校长办公会统一评分。

  以上各项只取最高分,满分为10分。

  2、教学常规(共20分):由教务处提供数据

  (1)教学常规检查:优秀计5分,合格计4分,不合格计零分;

  (2)学生测评满意率100%计5分,满意率90%-99%计4分,满意率80-90%计3分,满意率80%以下计2分,满意率60%以下不计分

  (3)普通话培训5分,达合格标准计5分,未达标、已报名参加培训的计4分,未达标又未报名的不计分;

  (4)考务工作5分,参加考务工作次数居年级组前10名的计5分,11-20名的计3分,21名-30名的计2分,30名以后的计1分,拒不参加考务工作的不计分。

  3、教研教改(共10分):由教研室提供数据

  (1)课题研究与教研活动:3分。

  承担市级以上以独立主持人身份(省、市课题立项以公告为准)立项的教研课题计3分,主持人的课题按研究时间应有方案,有总结和计划,有实施记录或资料查阅,有中期评估或结题报告才能计满分;校级课题主持人计2分,非单独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子课题主持人、各级课题参与者计0.5分,课题参与计分省级不超过6人,市级不超过4人,校级不超过2人,且凭课题主持人的意见每人每年只计一次;积极参加校教研活动不缺席计1分,缺席二次以上扣0.5分;积极参加听课,全年听课30节计1分,40节1.5分,50节2分,要求有较详细的记录和写有听课评价。

  (2)课堂教学竞赛或教学展示:4分。

  获省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4分;获省及市一等奖以上课堂教学竞赛3分;获校“希望之星”或说课比赛一等奖2分;教师上省内大型活动示范课或公开课3分,市内2分,校内1分,不重复计分;教师上校内公开课1分/节,公开讲座1分/次,最多不超过2分;教师制作组内交流(应有自己的知识产权,要上传至学校网络硬盘)的优秀课件每件记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3)发表著述与论文获奖:3分。

  主编出版教育教学专着或校本教材(非教辅资料)或在省级以上有刊号的国内刊物发表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计3分;获省级论文一等奖计3分(省级及以上非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会论文一等奖计2分),市级一等奖计2分,校级获奖计1分,同一篇文章按最高级别计分。

  (三)勤(共10分):

  1、工作量(5分):

  超工作量、满工作量的计5分,不满工作量的计3分。

  2、出勤(5分):由办公室提供数据

  (1)全年无缺席、请假(不包括公假和国家法定假)、迟到、早退计5分。

  (2)因私不参加升旗,一次扣0.5分;

  (3)因私不参加学校大型活动,一次扣0.5分;

  (4)因私不参加学校例会,一次扣0.5分;

  (5)抽查考勤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一次扣0.5分;

  (6)学期病假累计15天、事假累计7天者,扣1分,学期病假累计超过20天、事假累计超过10天,扣2分。

  (四)绩(共40分):

  1、学科成绩(共32分):

  (1)3人以上任教同一年级同一科目:(平行班)

  a、全年四次段考、期考名列第一名,一次计8分。

  b、全年四次考试中名列第二名,一次计7分。

  c、全年四次考试中名列第三名以后,一次计5分。

  (2)2人任教的科目:(平行班)

  a、第一名一次计8分。

  b、第二名一次计6分。

  (3)1人任教的科目,每次考试计6分。

  全年四次考试的得分数相加即得该教师成绩考核分(会考、高考作为期考计分)。

  2、各种培训(共8分):

  (1)有竞赛科目的:作文、数、理、化、生、信息、艺体、劳技等:

  a、指导学生获省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的计6分,三等奖的计5分。

  b、指导学生获市级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4分。

  c、指导学生获校级奖一、二、三等奖均计4分(不重复计分,初中、劳技降低一个级别计分,低年级参加高年级竞赛提高一个级别计分)。

  (2)没有竞赛科目的:高一、高二的以学困生辅导计分,期考或会考、高考成绩的及格率作为评分依据。

  一年内高考或会考人平分、及格率居全市第一名计8分,全市第二名计7分,全市第三名计6分,或者进行了学困生辅导的计6分。

  定量考核方案(非教学人员系列)

  一、德(共10分):与教学人员相同

  二、能(共40分):

  1、取得相应的资格,能完成本职工作(10分)

  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D等:4分

  2、能热情为师生服务(10分)

  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D等:4分

  3、常规检查(20分)

  A等:20分B等:18分C等:15分D等:14分

  4、学习与提高(10分)

  A等: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普通话合格,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计10分。

  B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有计划、有总结,普通话未合格、已报名参加培训计8分。

  C等:政治业务学习有迟到、早退现象,普通话未合格、且未报名参加培训计4分。

  三、勤(10分):与教学人员相同

  四、绩(40分):

  1、所担任的工作被市以上奖励计40分;

  2、所担任的工作多次受学校和师生的表扬计30分;

  3、所担任的工作没有出现较大失误计20分;

  4、偶尔有些失误计10分。

  年度考核根据以上定性方案和定量方案按各系列、各职级划定一定比例确定初步名单。领导小组最后综合评定,确定考核优秀名单。

  z市第一中学

篇3:实验中学第一学期教科室评优评先工作方案

  实验中学20**年第一学期教科室评优评先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学期评优评先工作方案:

  一、根据《z实验中学优秀教研组评比细则》,本学期评比3-5个优秀教研组,并对优秀教研组进行奖励。

  二、根据《z实验中学先进备课组考核细则》,结合每个教研组的推荐情况,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先进备课组进行表彰奖励。

  三、根据《z实验中学“十佳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由教师根据方案整理材料进行自评打分,教科室验核后计分,从高到低评选出20名本年度在教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

  四、根据《z实验中学优秀青年教师》评比方案,结合教师教学实绩和教科研工作情况,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教科室评选出20名在教育教学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五、参加省级赛课或相关比赛获二等奖以上,直接表彰为“校级突出贡献”教师。

  z实验中学教科室

  20**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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