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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中学校本选修课程评价方案

浏览:59142022-02-01

  为了更好地引导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鼓励教师积极根据自身特长开发开设校本课程,加强课程实施的过程管理,培育学校精品课程,逐步构建富有时代精神、体现多元开放、充满生机活力、多层次、可选择的学校课程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校本选修课程评价的基本原则

  1、以学生发展为本原则。根据学生兴趣与需求,结合教师特长,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促进学生多样性和个性化发展。

  2、科学性、时代性原则。选修课程要贴近生活、贴近社会,反映学科最新发展趋势。

  3、特色化原则。围绕学校办学目标,立足本校文化传统,坚持科学与人文相结合。

  二、校本选修课程的评价方式

  1.校本选修课程评价采用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家长评等多种评价、课程评审委员会考核相结合进行,重点考虑学生对课程的认可满意程度。

  2.校本选修课程评价方式采用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其中过程评价形式有:以课程质量满意度调查表、学生座谈会等形式不定期地了解学生对所选课程质量的评价,并及时反馈给课程开发、开设老师,督促教师及时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终结评价形式:教师的自我评价和学生的整体评价,课程教案、上课点到、课程学分评定、课程实施后反思与改进等材料是否齐全。通过评价,引导教师努力提升校本课程的开发与执教能力,自觉优化校本课程内容。

  3.建立校本选修课程分级评定制度。以学期为单位,对本学期开设的校本课程通过自行申报,结合考核对校本课程分为精品课程、A级课程、B级课程、C级课程等4级评定。

  三、校本选修课程评价内容

  校本选修课程评价体系由四个部分的评价组成:课程目标与计划的评价;课程开设准备与投入评价;课程实施过程评价;课程实施效果评价。四个评价部分分别在课程质量的四个控制点进行,通过评价对课程实施全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

  1、课程目标与课程计划的评价。课程目标与课程计划的评价主要包括:课程设计的意义,开设课程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可能性,通过该课程希望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这些课程目标与学校培养目标的一致程度,课程目标实现的基础,课程刚要的科学性、适用性、时代性等。

  2、课程准备与投入评价。课程准备与投入评价主要判断教师开设课程的准备程度,包括教师个人的知识准备、教学资料的准备、教学组织与教学安排、实验参观调查等。以课程计划、教学设计、讲义等为主要标志性信息。

  3、课程实施过程评价。课程实施过程评价主要是对课堂教学过程的评价,包括对教师的评价和对学生的评价,教师评价侧重了解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对学生的评价侧重了解学生的兴趣、学生的感受等。主要收集信息的手段是学校组织同行专家听课,对学生进行随堂问卷调查等。

  4、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价。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价主要是了解课程实施以后是否达到了原来设计的教育目标,还存在哪些偏差,如何纠偏等。收集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对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征询专家、同行教师、教学管理部门的意见等。

  四、选修课程评价指标体系

  1、课程目标与课程计划的评价

  课程目标与课程计划的评价主要用于课程的立项,只有通过该项评价的课程才能获得正式的立项,只有通过立项评审的学校课程才能列入学校课程计划。

  2、课程准备与投入评价

  课程准备与课程投入评价是为课程开设服务的,这是开课的必备条件,立项的课程只有通过此项评价才能被正式排入学生选课表中供学生选择。

篇2: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公共选修课是对专业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主要分为人文社科、艺术和自然科学三大类。其开设的目的在于拓宽学生的兴趣与爱好,体现学校特色,促进各种知识的相互融通与渗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使我院的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管理

  1.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垂直管理,实行任课教师、各系(部)、教务处三级负责制。

  任课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课程授课计划,实施教学,统计学生出勤和听课情况,对选修学生进行成绩考核。任课教师应根据温职院教〔20**〕17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的要求,严格、规范地做好各项教学工作,确保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

  各系(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规定要求组织开设课程申报、审查,编制、上报本部门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量;上课过程中组织听、评课活动,进行教学质量监督;通知并组织学生及时选课。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系(部)教师的开课申请;制定并下达每学期开课计划;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安排考试、收取并抽查试卷、审核成绩;审核任课教师工作量,每学期教学结束后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2.所有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必须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新开设的要填写开课申请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列入开课计划。

  3.公共选修课应由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或专长、具备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授课。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通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任课教学资格审查(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教学管理

  1.开课任务安排:教务处于每学期的第十一周发布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通知,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填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于第十三周前以《公共选修课开课一览表》形式报教务处(新教师开课和新开课程必须在第十二周前办理完开课申请手续)。

  2.课表编排:全院公共选修课的课表由教务处统一编排和公布。

  3.一般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容量为80人,经过选课后确定人数系数(以发放任务书时人数为准)。艺术等公共选修课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确定限选人数。

  4.凡经批准参加选修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选修课课堂纪律制度,按要求参加课程各环节教学与学习活动,从开课第一周起,不得迟到、早退、缺课。凡缺勤达三分之一或欠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所有缺交的作业,必须在考核之前全部交齐。

  5.任课教师必须严格管理和进行考勤。要认真填写课堂教学日志。各系部应按要求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向教务处反映教学管理情况。

  6.稳定教学秩序,课程进度和教学安排不得随意变动,任课教师因公、因事确需调课者,应按有关调停课管理规定填写申请,须经教务处批准,并由开课系部负责通知学生。

  7.每个学生在毕业时,公共选修课必须取得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完成的学分。

  三、学生选课、修课

  1.学分: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公共选修课原则上每门课程安排36学时。学生修读完课程,成绩合格者,取得2学分。

  2.选课规定:

  ①三年制学生从第二学期起,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每学期一般可选择一门公共选修课。

  ②艺术设计类专业不能选艺术类公共选修课,人文类专业不能选人文类公共选修课,经济类专业不能选经济类公共选修课。学生在选课时应注意课程的限选对象,不得选修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③每学期第十五周前教务处向学生公布下一学期所有公共选修课,包括课程简介、任课教师、学时、学分、上课时间,通知学生选课。系部派专人指导学生选课,选课前学生应认真阅读选课通知和课程简介等相关资料,在老师的指导下正确选课。第十七周周日以前,学生选课完毕。

  3.补退选规定:若学生所选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与班级课表(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有冲突,可在开学第一周公共选修课补退选的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补选其它课程,其他原因均不得补退选。

  4.凡报名参加公共选修课的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对于不按照规定参加学习者,该门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对于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补考,须重修或选修其他课程。

  5. 上课时间:公共选修课开课时间一般为每周的周一、周二、周四晚。

  四、课酬标准与课程考核

  公共选修课课时基准酬金见表2。

  表2 公共选修课课时基准酬金表

  职称助讲讲师副高职称正高职称

  基准酬金单价(元)507090110

  1.选课人数不足30人不开课,以45人为标准班,少于或等于45人的班级课酬计算系数为1,其他情况课酬计算方法如下:

  课程系数

  注:n指经过学院批准的教学班级人数,m指一个标准班人数,课程按45人为一标准班计算。

  2.公共选修课开课不足的系(部),按照应该完成的总课时数(应该完成的课时数=应该完成的课程门数*学院公共选修课平均周课时数*平均上课周数)与实际总课时数之间的差额换算教学当量,扣回该学年的教师编制费。

  3.教师课时酬金(元/课时)=基准酬金单价×人数系数。

  4.课酬金根据该课程学期实际开课时数计算,由各开课系部单独造册,经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批,直接发放给教师个人,不再计入系部总教学工作量。

  5.课程考核工作量包含在总课时内,不单独计算。

  五、附则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温职院教〔20**〕30号、温职院教〔20**〕25号文件同时作废。

  附件: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篇3:龙湾中学校本选修课程评价方案

  为了更好地引导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鼓励教师积极根据自身特长开发开设校本课程,加强课程实施的过程管理,培育学校精品课程,逐步构建富有时代精神、体现多元开放、充满生机活力、多层次、可选择的学校课程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校本选修课程评价的基本原则

  1、以学生发展为本原则。根据学生兴趣与需求,结合教师特长,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促进学生多样性和个性化发展。

  2、科学性、时代性原则。选修课程要贴近生活、贴近社会,反映学科最新发展趋势。

  3、特色化原则。围绕学校办学目标,立足本校文化传统,坚持科学与人文相结合。

  二、校本选修课程的评价方式

  1.校本选修课程评价采用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家长评等多种评价、课程评审委员会考核相结合进行,重点考虑学生对课程的认可满意程度。

  2.校本选修课程评价方式采用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其中过程评价形式有:以课程质量满意度调查表、学生座谈会等形式不定期地了解学生对所选课程质量的评价,并及时反馈给课程开发、开设老师,督促教师及时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终结评价形式:教师的自我评价和学生的整体评价,课程教案、上课点到、课程学分评定、课程实施后反思与改进等材料是否齐全。通过评价,引导教师努力提升校本课程的开发与执教能力,自觉优化校本课程内容。

  3.建立校本选修课程分级评定制度。以学期为单位,对本学期开设的校本课程通过自行申报,结合考核对校本课程分为精品课程、A级课程、B级课程、C级课程等4级评定。

  三、校本选修课程评价内容

  校本选修课程评价体系由四个部分的评价组成:课程目标与计划的评价;课程开设准备与投入评价;课程实施过程评价;课程实施效果评价。四个评价部分分别在课程质量的四个控制点进行,通过评价对课程实施全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

  1、课程目标与课程计划的评价。课程目标与课程计划的评价主要包括:课程设计的意义,开设课程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可能性,通过该课程希望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这些课程目标与学校培养目标的一致程度,课程目标实现的基础,课程刚要的科学性、适用性、时代性等。

  2、课程准备与投入评价。课程准备与投入评价主要判断教师开设课程的准备程度,包括教师个人的知识准备、教学资料的准备、教学组织与教学安排、实验参观调查等。以课程计划、教学设计、讲义等为主要标志性信息。

  3、课程实施过程评价。课程实施过程评价主要是对课堂教学过程的评价,包括对教师的评价和对学生的评价,教师评价侧重了解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对学生的评价侧重了解学生的兴趣、学生的感受等。主要收集信息的手段是学校组织同行专家听课,对学生进行随堂问卷调查等。

  4、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价。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价主要是了解课程实施以后是否达到了原来设计的教育目标,还存在哪些偏差,如何纠偏等。收集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对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征询专家、同行教师、教学管理部门的意见等。

  四、选修课程评价指标体系

  1、课程目标与课程计划的评价

  课程目标与课程计划的评价主要用于课程的立项,只有通过该项评价的课程才能获得正式的立项,只有通过立项评审的学校课程才能列入学校课程计划。

  2、课程准备与投入评价

  课程准备与课程投入评价是为课程开设服务的,这是开课的必备条件,立项的课程只有通过此项评价才能被正式排入学生选课表中供学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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