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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一中安全工作规范

浏览:45872022-01-02

  云灌一中安全工作规范

  1.教学活动场所的疏散安全:楼道楼梯通畅,楼道楼梯张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事项,学生实行分区和规定楼梯疏散,楼道内照明设备完好,消防器材齐备。雨雪天气各楼口铺设防滑垫,并在醒目处设“雨雪天气,注意防滑”的警示牌,学校定期举行师生疏散演练,每学期至少举行二到三次。

  2.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食堂要定期进行卫生安全检查,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检,患有传染病者一经发现,即行辞退,并请防疫工作人员进行消毒灭菌处理。二次供水设备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待权威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校园暴力和伤害事故:加强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校园暴力倾向和伤害事故隐患的排查化解,一旦突发此类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请公安部门介入。

  4.体育运动安全和大型活动安全:体育课课前要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仔细询问学生的健康状况。体育器材和设施要在检查无安全隐患后使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和课间活动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学生大型活动,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5.实验安全:按规定管理好剧毒化学药品,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学生安全操作。

  6.传染病防控:对传染性疾病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实行病愈验证制度,不提供医疗单位病愈报告的学生和教师不得复学和复工。

  7.校园治安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严格门禁和校外人员出入登记、回执制度,防止校外不法人员进校滋扰。实行学生佩戴校卡出入制度,住宿生限制出入。未经允许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校内物品出校,要由保卫科批准并详细登记,加强24小时巡逻,加强技术防范工作。

  8.交通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灾害性天气时,校长室要发布预警通告,并及时调整作息时间。校内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要减速慢行,不得鸣号。校园内不得骑自行车。

  9.校舍及配套设施安全:要勤检查、勤维修,必须保证正常安全使用。

  10.宿舍安全:男女生宿舍不得有异性学生出入,宿舍管理人员要严格校外人员的检查登记,家长须在接待室会见学生,宿舍内不得私拉电源,学生住宿情况要做到日日清。

  11.学生出勤的检查与控制:正常上课、晚自习,任课和值班教师要考勤。班主任负责汇总、核实考勤情况并上报政教处。以免发生学生逃课、校外事故、失踪等情况的发生。

  12.心理健康教育:适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防止因心理障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现学生有心理疾病或精神症状,及时告知家长对学生进行及时积极的治疗,待病愈验证后做出复学或休学的决定。对学生突发病症,要及时送医院救治,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到场,情况特别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2:某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

  某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认真执行教育部等六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六项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学校,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社会力量和个体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第三条 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应当以提高在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逃生技能为主要内容。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分工

  第五条 校长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总负责与牵头部门

  1、负责制定学校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制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制订学校各部门安全应急预案,制订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近远期目标、学校各部门安全教育与管理职责、各部门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奖惩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

  2、负责直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

  3、负责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经费的落实,负责建立学校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设立学校安全员,添置安全设施和设备。

  4、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要专门研究和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校长办公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每学期至少要有两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与措施;每学期结束前一周都要召开假期安全教育会议,布置假期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5、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6、要时常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7、负责学校安全事故和学生非正常事件的上报工作。

  8、负责校园网的安全和监管工作。

  9、负责调查校内安全事故,并负责对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政教处(德育处)是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主要实施部门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各项制度,制订学生安全应急预案。

  3、负责制订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落实。

  4、负责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落实学生安全应急预案,并开展各种预案的演练。

  5、负责学生安全的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宿舍区的安全检查。

  6、负责学校接送车的管理,负责学生流行疾病预防、食品卫生及学生心理安全工作。

  7、负责处置学生突发性事件。

  8、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主任会议布置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各班主任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9、制定并落实学校大型*、学生集体外出安全预案。负责班级学生集体外出的审批工作。

  10、负责对家长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协助家长抓好学生在家及节假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11、负责与有关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协调与沟通,负责与有关单位和周边社区的联系和协作。

  12、负责每天校门口“百字安全提醒”。

  第七条保卫科是学校安全保卫的管理部门

  1、保卫科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制订校舍校产安全工作制度,每天对学校财产、设施进行检查并登记。

  3、负责门卫的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学生与外来人员进出校门检查登记工作。

  4、负责学校周边环境的检查工作,及时检查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网吧、营业性舞厅的安全状况,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5、负责校内学生安全事故查处,负责学生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公安部门查处在校生违法犯罪案件。

  6、负责非教学时间(包括晚上、双休日、寒暑假)的护校工作。

  第八条 其他部门是本部门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全校安全的协助实施部门

  1、教务处负责学生安全教育的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负责安全教育讲座的开设;负责实验室危化品的保管及安全制度的制订和落实。

  2、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财产安全;负责学生食堂、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负责提供安全的校舍、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负责学校安全设施的改善和安全设备的添置;负责安全教育与管理经费的落实;负责学校周边地理环境和设施的监督工作。

  3、团委负责将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各类活动中,协助政教处(德育处)作好学生安全工作。

  第九条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是各部门和班级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 学校安全制度

  第十条 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各学校至少应建立《学校安全议事制度》《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学校安全检查制度》《校舍安全与检查制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学校用电安全制度》《学校食品统一配送制度》《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学校财产保管制度》《学生集体外出安全管理制度》《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学校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制度》《宿舍区安全管理制度》《体育课课外活动课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幼儿接送管理制度》《学生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学校保卫工作制度》《学校流行病预防管理制度》《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 学校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生重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校园重大流行病暴发应急预案》《校园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各种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培养师生的应急能力和自我护自救能力。

  第十三条 学校应按规定建立保卫科和卫生室,设立门卫和校医,落实校医和保卫人员以及经费。有学生宿舍的还须配设专职生活指导与宿舍区保卫人员。

  第四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四条学校必须按有关规定,开足开齐地方课程,运用省《人、自然、社会》等教材,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并加强安全教育校本课程开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学校每个月要开设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知识系列讲座或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六条 由班主任负责,利用每周班会课进行安全教育或提醒。

  第十七条 每天上、下午放学前,由最后一节课任课老师负责对学生进行“一分钟安全教育与提醒”。

  第十八条 有游泳设施的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游泳技能训练,教会学生游泳,提高游泳技能水平。

  第十九条 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每学期有不少于一次的针对家长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

  第二十条 学校应主动与公安、交警、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安监等部门合作,积极举办小交警学校、法制学校、小护士学校等,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学生应鼓励学生组织各种安全教育类的兴趣小组、社团和沙龙,让学生在活动中自我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第二十二条 各学科在教学过程中要渗透安全教育的内容,特别是体育课、实验课等课要将安全教育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五章 安全管理与处置

  第二十三条学校要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制订的《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浙江省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办法》等六个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学校每学年和每学期都要制订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计划。

  第二十五条 校长每年度都要与班主任和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将学校安全目标和工作分解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处室,并视安全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予以奖罚。

  第二十六条 校长办公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专题研究学校的安全工作,每月有不少于一次的班主任会议研究和落实安全工作。每次行政会议、教职工大会、学生大型*要强调安全工作。

  第二十七条 每周的学生*或升旗仪式后都要对学生安全提出要求,每次学生放假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与提醒。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校舍、生活和教学设施和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宿舍区必须有消防通道、消防栓和灭火器,宿舍楼不得使用铁制防盗门。电路和电器必须有防触电装置。学校用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食堂和食品店必须在获得卫生许可证后才可经营。食堂要达到食堂量化等级管理C级以上。危化品的管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班主任要了解班级所有学生的基本情况,与家长取得联系,掌握学生的基本特征,包括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和心理状况等。要保护学生隐私,有特殊情况(如生理缺陷、心理疾病、特殊家庭情况等)的学生要特别关注,经常沟通。

  第三十条 老师要加强师德修养,提高教育与沟通水平,平等待人,循循善诱,做到不歧视学生、不挖苦学生、不体罚学生。

  第三十一条 学校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法制副校长、保卫科长、安全员的名字、职责、联系方法都必须在学校的显著位置公示,方便师生联系。

  第三十二条 学校要在凡是有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场所、设施设备、实验室等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标志。在校门口的显著位置要设立“每日安全提示牌”。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和小学低段学生接送要建立接送证制度,做到资格认定,凭证接送。校门口应有监控装置。

  第三十四条 十二周岁以下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学校应对骑自行车的学生核发校内牌照。

  第三十五条 学生接送用车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年检,必须按要求喷涂规定的颜色和标识。学生接送车每次接送须有老师随从,接送学生都必须进行登记,不得超载和超速。

  第三十六条 学校组织老师和学生集体外出,组织学生春秋游等,必须报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制订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七条 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制订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放在校外举行的,应有当地警察参加维护秩序。

  第三十八条 学校的食堂和食品店的食品实行由有资质企业统一配送制度。

  第三十九条 凡发现学生未经请假就缺课、未在宿舍就寝等现象的,老师应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联系不上的,应立即家访或进行寻找。学生请假应有家长签字。

  第四十条 建有校园网的学校要指定专人每天对学校的网站、网上论坛、帖吧和学生上网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及时关闭网站。

  第四十一条 任课老师或学校管理人员发现学生在校内外有非正常现象或有不安全举动时,有义务进行制止并向班主任和学校汇报。

  第四十二条 学校安全员是学校安全的日常管理者,每天巡视检查校园和学校周边不得少于一次,食堂管理员每天要进行食堂卫生检查。

  第四十三条 各班级各处室、宿舍区每周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学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检查要做到重点突出,整改及时。

  第四十四条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安全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二次,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的学校安全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第四十五条 学校在夏天期间,应通过给每一位家长发一封信、举行一次游泳讲座等形式,加强游泳安全事故的防范,同时应在学校周边的溪河、山塘、水库等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建立巡视检查制度,暑期家访时要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特别是游泳安全的提醒,有效防范各类游泳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六条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分管校长、保卫科长、安全员和班主任等安全工作相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指挥,紧急处置,有效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努力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七条 学校发生师生安全事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部门,人数较多或有伤亡现象的应立即报当地政府和台州市教育局。

  第四十八条 凡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不管在校内校外,都必须在二小时内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和台州市教育局。

  第四十九条 学校发生有学生伤亡安全事故的,应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十条 凡发生三人以上群体性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事故、学生伤亡事故的,学校必须写出事故分析报告交学校主管部门和台州市教育局。

  第五十一条 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部分责任事故的,都必须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学校的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相关责任人及时作出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范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区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学校申报材料

  区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学校申报材料

  z区幼儿园位于z区文明北路文汇巷10号,隶属于z区教育体育局,是目前为止z区政府创办的唯一一所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幼儿园始建于1981年,20**年6月,在z区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注下,幼儿园异地搬迁至现在这所占地面积3986平米,建筑面积3248平米的园址。

  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幼儿园先后被授予“z回族自治区学前教育先进集体”、“z回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z回族自治区民主管理示范学校”、“z回族自治区青年文明号”“石嘴山市文明单位”、“石嘴山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幼儿园现有教职工59人,在园幼儿542名。设大、中、小三个年级班。

  幼儿园管理机构健全,管理目标明确,管理脉络清晰,监督机制有效。多年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维护幼儿园的保教秩序,保障师幼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同时,充分调动教职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依靠扎实的工作、严格的管理和精心的关爱,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幼儿园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了成效。

  一、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努力构建平安和谐幼儿园

  首先幼儿园从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入手。成立了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班级组长、食堂管理员、保健医、安全维修人员和保安员等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园长、主任、教师、保育员、保健医、财务、后勤、门卫、炊事员等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实行“层层把关,防范第一,定人定岗”的安全工作管理模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细化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并指定一名副园长具体负责安全工作,还与家长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家园结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其次,我园始终把幼儿园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幼儿园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有效促进幼儿园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切实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平时有督查、年终有总结。

  二、不断健全、完善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预案,注重安全管理制度化

  1、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幼儿园如果没有健全的安全制度做保障,安全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因此,我园在抓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同时,逐步健全完善了领导值班制度、幼儿管理、门卫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一系列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安排专人定期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报告。每周按时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每天坚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在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幼儿园、学校安全事件后,我园领导更加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在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园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措施,对安全工作的每个细小的环节进行了预想和排查。对排查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加强防范措施,并及时补充、修改安全预案。还把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幼儿一日活动中。动员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一日封闭式管理,在提倡安全教育随机性的同时,还将安全教育宣传延伸到家庭,动员全社会和家长都来共同关心幼儿的安全和幼儿的健康成长。

  2、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

  俗话说“病从口入”,幼儿的食品安全可谓是幼儿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因为孩子们吃喝拉撒几乎全在园里。为了严格把食品安全质量,严防发生幼儿食物中毒事件,我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对炊事员严把持健康证上岗关。采购员严把进货关,与各家供货商分别都签订了协议书。做到正规渠道采购食品,严禁购买腐烂、变质食品及原料,坚持每天做好食物留样工作。保健医生每天认真检查食品是否符合卫生安全条件,合理安排幼儿食谱和定期做好幼儿营养计算,做到每两周更换一次食谱,并指导炊事员科学烹调,保证幼儿食物多样丰富,营养充足平衡。同时严把厨房关,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炊事员除了做好幼儿三餐一点外,对厨房用具、刀、菜板、盆、筐、抹布等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餐餐消毒,有效杜绝了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3、加强门卫管理制度

  由于我园地处繁华闹市的居民区内,来往人员杂乱,为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幼儿安全,我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实施了封闭式管理,并在幼儿园重点部位安装了5个摄像头,震慑了犯罪分子。保安人员全天在园巡视检查,严格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签字手续,坚决谢绝外来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幼儿园。在幼儿入园、离园的时间段,值班领导和保安人员严把大门关,保证了幼儿高高兴兴来园,平平安安回家。

  4、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实现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化。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规章制度、重大活动安全预案、防火安全预案、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各类安全工作活动记实(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会、安全标语、安全专栏、黑板报、安全工作检查记录等)、上级文件等逐年建档成册,实现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化。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安全育人氛围

  幼儿园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幼儿的安全意识,是确保幼儿在园安全无恙的基础。为此,我园除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语,做好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同时,还充分利用家长园地、致家长一封信等对外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安全育人的良好氛围。为了使幼儿健康、开心、安全地在幼儿园过好每一天,我园抓住各个特定的日子和幼儿不同的年龄特点,开展有意义的安全教育活动,如纪念“5.12”汶川地震我们开展了“防震演练”,“119消防日”开展“防火演练”。在“环境保护日”、“安全教育日”开展相应的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一日教学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形象直观的安全教育。如在大班开展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像“安全过马路”、“有趣的交通标志”等。通过环境布置、游戏活动等形式,让幼儿了解交通规则及交通安全常识。中班开展食品安全系列主题活动,通过故事告诉幼儿不吃“三无食品”,懂得要吃干净的食物,饭前便后要勤洗手,饭后要漱口,早晚要刷牙,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小班主要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幼儿不随便跟陌生人走,不随便吃陌生人的东西。通过这些生动有趣的活动,让幼儿初步了解了一些简单的自我保护知识,逐步学会了一定的自我保护方法。

  在做好幼儿安全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挤出时间,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过培训、学习和实际演练、操作,使全体教职工在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也增强了全体教师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感性认识,真正做到了临场不乱,报警不慌,提高了全体教师对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和指挥能力及安全救生能力,为幼儿园正常保教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安全保证。

  四、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幼儿园安全保卫意识

  幼儿园特别重视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巡视、督导,做到每日随时巡检,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每季全面查。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重大事故情况发生。认真执行《消防法》、《安全法》,切实投入必须的人防、物防,较好地落实了防火、防盗、防窃、防劫、防爆等治安防范工作。

  1、强化对幼儿的安全管理力度。我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幼儿一日生活中,我园教师都会时刻观察每一名幼儿的一举一动,严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在进餐过程中,教育幼儿遵守用餐常规,安静进餐,以免发生烫伤事件;幼儿上厕所和上、下楼梯时教师会教育他们相互谦让,不推不挤,不跑不跳,手把着扶手一个跟着一个;对患病的幼儿老师会及时给他们服药并作好服药记录,以防错服或者漏服;幼儿午睡时,教师要在不断地巡视过程中,给幼儿盖被子,观察幼儿睡姿;幼儿离园时,要在确认是幼儿亲属后,方可放孩子离园。幼儿离园后,保育员打扫好班级卫生,在做到切断一切电源、关好水龙头、关好门窗的基础上才可以离园、下班。

  2、“安全”是幼儿园永恒的主题。抓安全是幼儿园领导的头等大事。安全工作重在落实,要落实在每个教职工的思想上,更要落实在实际行动中。为了确保幼儿能够生活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针对幼儿园的特殊性质,在开学初就对教室的每个角落进行了全面检查,彻底排除不安全因素:平时用不到的插座尽量用玩具柜、床铺挡住,以免幼儿用手触摸,发生危险;把平时常用的插头、插座告知幼儿,并提醒幼儿不玩它们;把平时常用的有危险的物品,比如尖锐的钉子、消毒液、洗洁精、洗衣服等物,摆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把幼儿平时经常使用的各种工具(剪刀等)摆放在教师与幼儿都能看到的地方,以便教师观察控制;对教室里物品的摆放,老师首先要考虑是是否安全,做到科学合理地摆放,为幼儿创设了一个温馨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另外,我们还要求教师在上下班前将所在班级的设施设备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电线或者插座有无裸露、保温桶里的水会不会烫到孩子、桌椅床上有没有铁钉出来、门窗画框会不会跌落下来等等,确保幼儿每日的生活安全。每天安全检查人员还会对大型玩具进行检查,对幼儿园的一切设施进行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从而确保了幼儿园各类物品的使用安全。

  3、坚持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工作:每月,安全领导小组的成员都会排查园内各种设施、设备、活动场地、大型玩教具、器械、护栏、门窗、电源、开关、库房等的安全状态;排查灭火设施(灭火器是否过期)的数量及安全情况和放置位置及完好使用状态情况;排查园内应急灯设备质量;排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等,以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可及时获得外来援助等,从而确保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多年来,我们时刻牢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把保护幼儿的生命,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当作持之以恒的工作来抓,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没有出现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抢抓学前教育发展的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营造一片安宁稳定和谐的幼儿园环境,确保每位幼儿健康平安成长,让每个家庭快乐欢笑,让整个社会充满和谐,为z区学前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z区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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