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实中学值日老师考核细则
思洋中学值日老师考核细则
1、每天,三位值日老师(其中一位是值日长)负责检查、评比各分校纪律,卫生。值日时间从起身铃响后,早锻、课间操、*、课间、午间、晚自习时,尤其要工作到位。
2、必须持证上岗,如不戴值日胸卡,见一次扣3元。
3、不得迟上岗或擅自离岗,有事须向政教处请假。否则见一次扣10元。
4、值日老师都须认真及时记载,准确扣分,如搞错、循私舞弊,分别扣1元、10元。
5、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见一扣50元。
6、不得在分校教师办公室里拉家常,影响老师工作,否则见一扣10元。
7、因失职未发现问题而造成不良后果,不仅扣除去当月师德津贴,而且还要严肃处理。
8、要关于发现问题。每发现一个问题,奖励2元(月底累计,统一发放)。
9、每晚9:30离岗前,要“清场”(确保教学区灯都熄了,门都锁了,师生都回宿舍了。如不清场,或清场不负责任,从重罚款并追究责任),再将当日签好名的值日记载表送交政教处,如迟送、不送则分别扣2元、5元。
10、每周星期一下午,值日老师参加例会,总结研讨工作。
11、值日老师每日津贴30元。学期末,学校对成绩显著,富有特色的值日老师奖励500-2000元。
12、政教处负责按细则考核值日老师,月底制表发放值日老师津贴。
思洋中学政教处
篇2:思实中学值日老师考核细则
思洋中学值日老师考核细则
1、每天,三位值日老师(其中一位是值日长)负责检查、评比各分校纪律,卫生。值日时间从起身铃响后,早锻、课间操、*、课间、午间、晚自习时,尤其要工作到位。
2、必须持证上岗,如不戴值日胸卡,见一次扣3元。
3、不得迟上岗或擅自离岗,有事须向政教处请假。否则见一次扣10元。
4、值日老师都须认真及时记载,准确扣分,如搞错、循私舞弊,分别扣1元、10元。
5、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见一扣50元。
6、不得在分校教师办公室里拉家常,影响老师工作,否则见一扣10元。
7、因失职未发现问题而造成不良后果,不仅扣除去当月师德津贴,而且还要严肃处理。
8、要关于发现问题。每发现一个问题,奖励2元(月底累计,统一发放)。
9、每晚9:30离岗前,要“清场”(确保教学区灯都熄了,门都锁了,师生都回宿舍了。如不清场,或清场不负责任,从重罚款并追究责任),再将当日签好名的值日记载表送交政教处,如迟送、不送则分别扣2元、5元。
10、每周星期一下午,值日老师参加例会,总结研讨工作。
11、值日老师每日津贴30元。学期末,学校对成绩显著,富有特色的值日老师奖励500-2000元。
12、政教处负责按细则考核值日老师,月底制表发放值日老师津贴。
思洋中学政教处
篇3:学院科研考核指标换算办法试行
XX学院科研考核指标换算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增强我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战略意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凡以我校名义申请和取得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著作、作品、专利、奖项之间可进行换算,使我校科研指标考核具有实际操作性,特制定科研考核指标换算办法(试行)。
第二章 指标换算
第二条 纵向项目的换算
(一)纵向项目之间
1、同级别纵向项目,当年获得纵向一般项目2项可换算为重点项目1项;
2、不同级别纵向项目,当年获得低一级别项目2项可换算为高一级别项目1项;
3、当年获得不同级别的教研项目可换算为同等级的科研项目;
4、以XX学院名义,指导大学生获得科研项目和科研奖励可换算为0.5个相应级别的科研项目。
(二)纵向与横向项目之间
1、主持一项厅(局)级重点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进账经费8万或人文社科进账经费4万;当年主持一项厅(局)级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自然科学类横向进账经费4万或人文社科类进账经费2万;
2、主持一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进账经费16万或人文社科进账经费8万;当年主持一项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进账经费8万或人文社科进账经费4万;
3、主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达20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经费达5万元以上,可换算为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进账经费达60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项目进账经费达15万元以上。
(三)纵向项目与论文之间
1、主持一项厅(局)级重点科研项目,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当年主持一项厅(局)级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2、主持一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篇,当年主持一项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
3、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达20万元以上或主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经费达5万元以上,可视完成了当年科研工作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除外);
4、主持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重点、面上、青年)的,视为当年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除外)。
(四)纵向项目与著作、获奖、专利之间
1、主持一项省部级(重点、一般)科研项目,可换算为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
2、主持1项省部级一般项目,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及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1本;当年主持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及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2本(以此类推);
3、主持1项省部级一般项目,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作为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1项。
第三条 横向项目的换算
(一)横向与纵向项目之间
1、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60万元以上或主持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15万元以上,可视为当年完成科研工作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除外);
2、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4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2万元以上,可换算为主持厅(局)级一般纵向项目1项。
(二)横向项目与论文之间
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4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2万元以上,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三)横向项目与著作、获奖、专利之间
1、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12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6万元以上,可换算为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
2、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8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以上,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并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1本;
3、主持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8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4万元以上,可换算为以XX学院名义,并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1项。
第四条 著作、获奖、专利的换算
(一)著作、获奖、专利与纵向项目之间
1、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的,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重点、一般)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
3、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2项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
(二)著作、获奖、专利与横向项目之间的换算
1、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的,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12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达6万元;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著作、教材,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8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
3、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8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2万元。
(三)著作、获奖、专利与论文之间
1、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的,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著作、教材,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3、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著作1本;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1项可换算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5篇。
第五条 论文换算
(一)论文之间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cell》上发表的论文,视为当年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除外);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每篇换算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0篇(视影响因子而定);
3、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I类收录的论文,每篇换算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0篇;被CSSCI来源期刊(非I类)收录的,每篇换算中文核心期刊论文5篇;
4、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EI(工程索引)收录的正式期刊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5篇,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5、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CPCI-S(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原ISTP)、CPCI-SSH(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原ISSHP) 收录的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6、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AHCI收录的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
7、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被《新华文摘》摘要、《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索引的学术论文,每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8、在各类学术期刊或国家级文艺期刊上发表同一主题美术创作(设计)作品一个版面(A4)及以上,或发表同一主题音乐作品一个版面(A4)及以上,视同发表一篇同级别学术论文(同一版面只认定4幅作品,高于4幅按4幅计算);
9、指导XX学院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获得省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1篇,可换算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论文与纵向项目之间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可换算为主持厅(局)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可换算为主持厅(局)级一般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篇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可换算为主持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1项。
(三)论文与横向进账经费之间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可换算为自然科学横向项目进账经费4万元或人文社科横向项目进账经费2万元。
(四)论文与著作、获奖、专利之间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可换算为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各类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可换算为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的1本;
3、当年以XX学院名义,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可换算为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大学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2项。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