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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细则

浏览:93142021-12-30

  阳向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顺利推进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体现能力为主,实绩为先的原则,根据《关于做好2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幸福路小学20**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教学实绩考评细则》制订如下:

  一、考核项目:

  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内容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考核项目及分数设置要求如下:

  1、职业态度(15分)

  教师“职业态度”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市“六严”规定,执行区局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职业能力(10分)

  教师“职业能力”的考核项目包括岗位知识(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

  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具有足够的任教学科及相关学科知识,课堂教学无知识性等讲解错误。

  教育能力:重视育人工作,积极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注重学生非智力因素教育,所任教班级学生行为规范好。

  教学能力:能掌握现代教学理论;充分把握课堂教学技能的变化;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学生学习;努力做反思型教师。

  科研能力:积极撰写论文,积极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积极参加学校指定参赛项目。

  3、履行职责(50分)

  教师“履行职责”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教师考勤、教学常规、工作量等情况。

  (1)教师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上班出勤、例会出勤、升旗仪式出勤或值班到岗情况。

  (2)教学常规(30分)

  考核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检查、参与教研活动等方面常规性工作情况;非教学人员重在考核职责履行情况。

  1、教师备课:备课认真,教案书写规范,内容完整,并写好教学反思。

  2、教师上课: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要求上、下课。

  3、教师听课:每学期教学校长和教导主任20节,其他中层主任和教研组长15节,一般教师10节。

  4、教师的作业批改与检查:做到精批细改,及时订正。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参加集体备课、业务学习;主动承担公开课、教研课;45周岁以下教师每学期开一节公开课。

  (3)工作量(10分)

  根据教师具体承担周课时数和兼职工作量考核,要积极开展学生兴趣小组活动,服从学校工作任务分配。

  4、工作实绩(25分)

  主要考核教师目标完成(指教学质量、素质培养)(10分)、工作效能(班主任工作、安全监控等)(10分)、专业发展与成果表彰(5分)等内容。

  工作效能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班风、学风及学生行为习惯等情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能力培养、帮助学困生等情况。

  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拓展、专业水平和素养提高等情况(参加培训、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学时完成等情况)等;成果表彰指综合表彰、教育教学、其他表彰等,如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师德标兵、教学先进、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

  二、考核办法与程序

  1.教师教学实绩考核以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教师自评、教师互评、职能部门考核和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其中,教师自评分占20%,互评分占20%,职能部门考核得分占30%;考核小组占30%。

  3、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等级,分别计10、8、6分。各等级人数均应满足不小于申报人总数的1/3且不大于申报人总数的1/2。

  三、计分排序

  申报人按教学实绩考核等得分高低排序。

篇2:南阳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细则

  阳向小学教学实绩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顺利推进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体现能力为主,实绩为先的原则,根据《关于做好2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幸福路小学20**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教学实绩考评细则》制订如下:

  一、考核项目:

  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内容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考核项目及分数设置要求如下:

  1、职业态度(15分)

  教师“职业态度”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市“六严”规定,执行区局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职业能力(10分)

  教师“职业能力”的考核项目包括岗位知识(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

  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具有足够的任教学科及相关学科知识,课堂教学无知识性等讲解错误。

  教育能力:重视育人工作,积极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注重学生非智力因素教育,所任教班级学生行为规范好。

  教学能力:能掌握现代教学理论;充分把握课堂教学技能的变化;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学生学习;努力做反思型教师。

  科研能力:积极撰写论文,积极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积极参加学校指定参赛项目。

  3、履行职责(50分)

  教师“履行职责”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教师考勤、教学常规、工作量等情况。

  (1)教师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上班出勤、例会出勤、升旗仪式出勤或值班到岗情况。

  (2)教学常规(30分)

  考核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检查、参与教研活动等方面常规性工作情况;非教学人员重在考核职责履行情况。

  1、教师备课:备课认真,教案书写规范,内容完整,并写好教学反思。

  2、教师上课: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要求上、下课。

  3、教师听课:每学期教学校长和教导主任20节,其他中层主任和教研组长15节,一般教师10节。

  4、教师的作业批改与检查:做到精批细改,及时订正。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参加集体备课、业务学习;主动承担公开课、教研课;45周岁以下教师每学期开一节公开课。

  (3)工作量(10分)

  根据教师具体承担周课时数和兼职工作量考核,要积极开展学生兴趣小组活动,服从学校工作任务分配。

  4、工作实绩(25分)

  主要考核教师目标完成(指教学质量、素质培养)(10分)、工作效能(班主任工作、安全监控等)(10分)、专业发展与成果表彰(5分)等内容。

  工作效能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班风、学风及学生行为习惯等情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能力培养、帮助学困生等情况。

  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拓展、专业水平和素养提高等情况(参加培训、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学时完成等情况)等;成果表彰指综合表彰、教育教学、其他表彰等,如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师德标兵、教学先进、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

  二、考核办法与程序

  1.教师教学实绩考核以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教师自评、教师互评、职能部门考核和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其中,教师自评分占20%,互评分占20%,职能部门考核得分占30%;考核小组占30%。

  3、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等级,分别计10、8、6分。各等级人数均应满足不小于申报人总数的1/3且不大于申报人总数的1/2。

  三、计分排序

  申报人按教学实绩考核等得分高低排序。

篇3:实验中学度第一学期评优教学实绩评优暂行办法

  实验中学20**年度第一学期评优教学实绩评优暂行办法

  为了适应素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氛围,根据校长办公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优条件:

  1.师德高尚,服从分工,积极、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教育教学工作。

  2.遵守学校劳动纪律,无上课迟到、早退、点名不到岗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备课充分、认真,二次备课能针对学生实际,内容全面。

  4.能够胜任循环教学,工作量饱满。

  5.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育人观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教学效率和优良的教学效果。

  6.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强烈的创新意识,注重教育教学实践与教育理论研究的紧密结合,努力探索教书育人规律,有自己独到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

  7.教学效果优秀在本学期中,按照期中、期末联考、会考、中高考成绩分析,同类班级(四个班级以上)文科均分与第一名相比在1分之内,理科均分与第一名相比在2分之内;同类班级不足四个班的,要求两次考试均第一,且与其他班级有明显优势;同类班级只有一个的,由教务处、校长室考核确定。(初、高三年级中、高考成绩优秀的优先考虑)

  8.新接一个班,一学期中,均分明显进步3分以上,或高分段明显增加3名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1、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2、有私自调课,上课迟到、早退,点名不到岗,旷课,请病、私假累计超过3天的。

  3、监考迟到;不认真监考:监考时接听手机、玩手机、看报、玩电脑、私自离开考场等。

  4、在学生成绩上弄虚作假的。

  5、问卷调查满意度低于80 %。

  三、评选程序和操作办法:

  以上参数由教务处负责统计和计算,年级部依据联考、会考、中高考成绩和教育教学工作检查结果分年级推荐。经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公示评选结果。

  四、表彰奖励:

  每学期评选一次,颁发荣誉证书。表彰人数依据年级的班级数而定,评选结果与职称评选、聘用、绩效工资等挂钩,并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校长室。

  校长室教务处

  二0一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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